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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司法考試中心網站: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司考)報名入口
2018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6月20日-7月4日。考生可登陸司法部司法考試中心網站進行考試報名。法律職業資格報名需要哪些條件?怎麼報名呢?下面請看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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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司法考試)報名入口官網
據“司法部:2018年法律職位資格考試公告”可知,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20日-7月4日。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20日0時至7月4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内登錄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曆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曆并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曆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确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重慶市的10個重點縣、區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轄的縣級市、區(烏魯木齊市所轄的區除外);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以将報名學曆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曆。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19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内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确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并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3.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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