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12月23日,“童話大王”鄭淵潔發布微博稱,接到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作出的公正判決:江蘇舒克内衣商标、成都皮皮魯豬皮肉商标侵犯知識産權成立。至此,“皮皮魯賣豬皮肉”“舒克賣内衣”是否侵權終于有了說法。
就在一周前,鄭淵潔在微博上宣布,創刊36年的《童話大王》雜志将于2022年1月停刊,并轉發了《寫給三個商标的一封信》。此前鄭淵潔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坦言,“是三個侵權商标逼停創刊36年、發行量逾兩億的《童話大王》月刊。”今天鄭淵潔在微博上發布的皮皮魯豬皮肉商标和舒克内衣商标,就是三個侵權商标中的兩個。
開庭現場。圖片來自鄭淵潔微博
皮皮魯豬皮肉商标維權經曆“三起三落”
記者注意到,《一封信》中提到的三個商标,第71977328号皮皮魯商标在2010年被注冊用來賣豬皮肉;第8229932号童話大王商标在2011年被注冊為“童話大王旗艦店”,在電商平台上賣童裝;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在2009年被注冊為内衣品牌,且江蘇舒克服飾有限公司公然在公司官網上宣傳借鑒了鄭淵潔的成名作《舒克與貝塔》,宣稱“舒克”就是鄭淵潔原創的小老鼠舒克。
鄭淵潔介紹,當時“皮皮魯”被成都的鄒某鴻注冊用于售賣豬皮肉,鄭淵潔在公告期就發現這個情況,還去了當地的商标局,但工作人員不受理。“我還記得當時工作人員的原話是,‘他是賣豬皮肉,你是寫童話,井水不犯河水,把皮皮魯印到包裝袋上還是為你做宣傳’。”鄭淵潔說。
“皮皮魯”商标的維權經過了“三起三落”。鄭淵潔向國家商标評審機構申請對該商标提起無效宣告,2019年3月,該商标被裁定無效;鄒某鴻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2019年8月,法院判決裁定無效,發回重審;2019年9月,評審機構不服法院判決,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20年2月,終審判決維持原判。2020年3月,評審機構裁定鄒某鴻注冊的商标可以繼續使用。鄭淵潔決定繼續保護自己的知識産權,又将商标評審機構起訴到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今年7月開庭。
今天,鄭淵潔在微博上稱,接到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作出的公正判決:江蘇舒克内衣商标、成都皮皮魯豬皮肉商标侵犯知識産權成立。
鄭淵潔。受訪者供圖
兩被告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
據鄭淵潔微博透露,對于“舒克賣内衣”,法院認為,根據原告提交的關于江蘇舒克服飾有限公司官網的公證書,可以證明江蘇舒克服飾有限公司在申請注冊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時明知“舒克”系鄭淵潔在先創作的知名作品角色名稱。因此,江蘇舒克服飾有限公司的行為已構成批量搶注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的行為, 屬于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
對于“皮皮魯賣豬皮肉”,法院認為,鄒某鴻名下共有兩枚商标,其作為法定代表人的成都彙城食品有限公司有32枚商标,其中包括兩枚“皮皮魚”商标、一枚“皮皮香”商标、三枚卡通男孩圖形商标等與“皮皮魯”文字及形象較為相近的商标。雖然成都彙城食品有限公司的成立時間晚于訴争商标申請日,但是考慮到鄭淵潔創作的“皮皮魯”角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同時結合鄒某鴻及成都彙城食品有限公司未規範使用“皮皮魚”商标的行為,可以認定鄒某鴻申請注冊訴争商标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抄襲、摹仿他人商标之故意。此種行為明顯具有借鄭淵潔原創的知名文學角色的市場聲譽牟利的目的,不僅會造成商品或服務來源的誤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正常的商标注冊管理秩序,有損于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違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據其微博透露,兩案被告江蘇舒克服飾有限公司以及成都鄒某鴻不服判決,已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鄭淵潔此前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共有672個被侵權商标,維權多年,維權成功的大概是16個。他表示,雖然維權的官司很難打,“但我還是會堅持打下去,不惜《童話大王》雜志停刊,全力以赴地去應對。”
新京報記者 陳琳
編輯 張磊 校對 楊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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