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響,不少的老闆在創業過程中經營不善導緻背負了巨額的債務。緊接着面臨着債權人起訴、銀行賬戶被凍結、車輛房屋被法院查封。最終因無法履行法院的判決,在執行中被法院限制高消費以及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導緻自己的生活處處受限。為了保護這類誠而不幸的債務人,在2021年深圳市率先在全國出台了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産條例》。本文就重點給誠而不幸的債務人介紹一下怎麼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産。
一、申請破産債務人的基本條件
(1)必須為自然人,其他的比如個體戶、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就不符合要求。對于法人企業比如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破産法》企業破産的方式。
(2)在深圳經濟特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債務人在提起個人破産申請時需滿足連續居住一年以上。關于居住信息,債務人可以去社區工作站或網格管理中心打印居住證明。隻要你居住的時候有進行過網格登記那麼居住信息系統就會有顯示。
(3)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連續滿三十六個月,債務人在提起個人破産申請時必須滿足連續繳納了3年的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隻要具備兩種險種之一就可以。因此,購買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這個十分的重要,即使你已經負債還是得繳納社保。
以上三種條件缺一不可,債務人在提交破産申請時必須全部滿足,任何一項不符合就不符合申請個人破産的基本條件。
二、債務人申請破産的原因
債務人因生産經營、生活消費導緻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依照規定向法院申請破産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怎麼理解生産經營或生活消費導緻欠債不能償還,我舉個簡單例子,比如張某在深圳炒房投資房地産,不惜向各方借錢投資。後因房地産市場行情不好,手上炒的房子不好出手,又還不起銀行欠款。導緻被債權人起訴法院拍賣了房子還是清償不了所有債務。對于張某炒房投資的行為顯然不屬于為了生活消費,因此就不符合申請破産的條件。
如果,張某是為了生活需要在深圳購買一套房屋,但是因自己失業還不起銀行的月供,導緻房子被銀行起訴,最終法院拍賣了房子還是不夠還債。這個是符合申請破産中為了生活消費導緻資不抵債的情形。
三、申請破産的基本流程
第一步:債務人先向深圳市破産事務管理部門提交材料,完成申請個人破産信息采集表。可以通過i深圳App,選擇深圳市司法局,點擊個人破産,按照上面的操作指引進行信息申報。也可以直接去深圳市破産管理事務署當面咨詢填寫相關材料。
第二步:向深圳市破産事務管理部門填寫了相關材料并經過面談後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個人破産申請。
申請人一般應當通過“深破繭”個人破産網上辦理平台遞交申請,确有困難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遞交書面申請材料。申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的申請材料以及申報信息,在内容上應當與其向破産事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材料和申請個人破産信息采集表保持一緻。
三、申請個人破産需提交的材料
(一)個人破産申請書。
(二)債務人身份、居住地、職業、收入、社保、納稅狀況、征信記錄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三)債務人家庭成員及其近親屬基本信息、配偶職業及收入等情況說明;
(四)個人财産、共同财産清冊。
(五)個人債務、共同債務清冊。
(六)債務人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情況說明。
(七)合法雇用他人的名單、工資支付和社保繳納情況,以及證明材料;
(八)申請破産前兩年内處置價值五萬元以上财産或者發生五萬元以上交易的情況說明,以及證明材料;
(九)破産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完成面談輔導證明;
(十)申請人誠信承諾書;
(十一)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債務人申請個人破産重整及和解的,還應當提交重整、和解計劃或者可行性報告。
四、法院對申請人破産申請的審查
(1)受理破産申請:法院審查是否裁定受理申請人的破産申請,若裁定受理,會向申請人、債務人送達民事裁定書,并将限制債務人消費行為決定、個人破産程序義務告知書等文件送達債務人,通知破産事務管理部門,并在個人破産信息公開平台予以公告。
(2)不予受理:法院認為不符合破産申請的條件,也會向申請人、債務人送達不予受理破産申請的民事裁定書,并通知破産事務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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