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尋找真正的老師。
我不遺餘力地在探訪他們的身影,觀察他們教學的方式,并從中得到無窮的樂趣。我一聽說誰是“大師級”的老師,就設法溜進這位老師的課堂上旁聽、觀看。若是不得其門而入,也設法問學生,看這位老師是怎麼教的,他成功的地方在哪兒。
因此,多年來,“教學觀摩”一直是我最大的喜好。好比看精彩的運動比賽,絕無冷場。至今,這種觀察的興味仍不減當年。
學生總可以辨認出老師的好壞
有一件事,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了,那就是學生總是可以辨認出老師的好壞。
有的隻是二流老師,但是舌燦蓮花,機智幽默,因此留給學生至為深刻的印象;有些則是頗負盛名的學者,但是不算是特别好的老師。
但是,學生總可以識别出一流老師。第一流的老師并不經常廣受歡迎,事實上,大受學生歡迎的老師,并不一定能對學生造成沖擊力。但如果學生談到上某位老師的課:“我們學到很多。”這樣的話可以信賴,因為他們知道什麼樣才是好老師。
我還發現,“老師”實在是不易定義。或者說,“教學得力的因素何在”這樣的問題,是沒有答案的。我從未看過做法完全相同的兩個老師,每個老師都有其獨特的表現方式。
使一個老師成為第一流的方法,似乎對另一個老師來說完全沒用,而另一個老師或許也不會采用這種方式。
好老師就像是節目主持人
有的老師比較會教高深的課程,有的老師則較适合教初學者。
現代舞大師瑪莎•格雷厄姆是一位很厲害的老師,不管是初學者或是卓然有成的舞者,她都教得很好,而且用的是同一套教學法。
有些老師比較會上大班課,在衆多學生的面前講課。富勒的課堂上足足有2000個學生,大家可以連續7個小時目瞪口呆地聽他講課。好老師就像是節目主持人,他們需要觀衆。
還有的老師是用書寫的方式教學,而不是用口語。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美國将領馬歇爾就是一例,通用汽車第8任總裁斯隆也是。
表演者的能力和教師的才能,似乎沒有什麼相關;研究學問與教學,或是技巧與教學之間,也沒有關聯。奧本海默是卓越的管理人才,卻未能跻身于相對論、量子物理和原子物理的偉人之列,但他卻是個天才老師,激發年青一代美國物理學家的創造力,使他們發光發熱。
像我這樣對物理一無所知的人,聆聽他在普林斯頓的講座,也覺得眼前像是浮現出了壯麗的高山、大海。
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在維也納時,也受教于一位偉大的老師——迪亞貝利,而他留給後世的不過是些枯燥無味的手指練習曲。再下一代的名師并不是舒曼、勃拉姆斯、瓦格納,也非李斯特、柏遼茲,這些隻能算是不錯的老師,真正的名師是舒曼的遺孀克拉拉,她才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鋼琴教師。
通過“教學觀摩”,我很早就下結論道:老師沒有一定的類型,也沒有完全正确的教學法——教學就像一種天賦,像貝多芬、盧本斯和愛因斯坦等那些與生俱來的奇才;教學是個人特質,與技巧和練習無關。
真正的老師,會激發學生學習
多年後,我又發現另一類老師。更正确的說法是,他們會激發學生學習。他們之所以能做到這一點,并非因為他們有特殊的天賦,而是憑借着一種方法來引導學生學習。
他們發掘每個學生的長處,并為他們立下近期與遠程的目标,讓他們更上一層樓。然後,再針對每個學生的弱點下對策,使他們在發揮自己長處時,不至于受到弱處的牽制。
這些老師還使學生從自己的表現中得到相當的回饋,進而培養自律、自我引導的能力。這樣的老師多半會鼓勵學生,而不是一味地批評,但是他們也不會濫用贊美的言辭,以免失去刺激的效果。他們認為該給學生的主要獎勵,就是滿足感和成就感。
他們并沒有“教”學生,而是為學生設計出學習的方法。因為總是采取一對一的方式,這種教學法幾乎适用于每一個學生。因此,教學并不是指某個學科的知識,或是所謂“溝通技巧”,而是一種特質。
對蘇菲小姐那樣的老師而言,教書和人格特質有關;至于埃爾莎小姐,教學則是一種方法。天生的老師和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又有一個相同點:他們都非常負責。就成果而論,這兩種方式實在是差不多。
教學最後的産物不是老師得到什麼,而是學生到底學到什麼。埃爾莎和蘇菲小姐都會激發學生去學習。關于這一點,是在我觀察了幾年别的老師教學之後,才覺察的。
雖不是“大師級的老師”
卻能調教出“大師級的學生”
在學校的同仁中,我知道有好幾位就頗能運用教學法,引導學生學習。
最典型的,就是另一個“瑪莎”——一樣教現代舞的瑪莎•希爾。和瑪莎•格雷厄姆不同的是,她本身并非偉大的舞蹈家,沒有特别吸引人的特質,也不像瑪莎•格雷厄姆上起課來,全班學生為之震懾。
她是那麼不起眼,站在人群中,沒有人能認出她,然而她的學生從她身上可以學到的,不會少于從瑪莎•格雷厄姆那兒學來的,或許還更多呢。而且學生一緻認為她作為老師的能力,比起“大師”瑪莎•格雷厄姆毫不遜色。
瑪莎•希爾花幾天或幾星期去觀察學生的表現,思考每個學生的能力,他們該怎麼做。她為每一個學生設計出一套課程,然後讓學生各自發展,自己隻在一旁觀看。她還不斷地催促學生在原來做得不錯的地方力求突破。她總是和顔悅色,但不常稱贊學生,當然學生若表現得不錯,她還是會讓他們知道。
還有一個人是本甯頓學院裡學生公認最傑出的老師,他就是研究但丁的名家弗格森,然而他也不能算是“教師”,而是學習課程的設計者。但是,學生一走出他的課堂,眼中無不閃爍着興奮的光芒——不是為弗格森說的或做的,而是為他引導他們說出來或做出來的。
另一位在教學法上卓然有成的陶藝家穆瑟西歐,也采用同樣的方式。她是個高大的德國女人,堅持無懈可擊的技藝,并要求學生不可因現在的成就而自滿,一定要力圖突破。
教書是一種天賦才能
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老師:一種是天賦型的,另一種則為學生設計學習課程,以方法為主。
教書是一種天賦才能,天生的老師可自我改進并成為更好的老師;以方法為主的老師,則有一套幾乎人人适用的學習法。
事實上,天生的老師再運用一點教學法,就可以成為偉大的老師,也可成為無所不能的名師。不管是在大講堂上課、小組教學、教初學者或是指點已相當精進的學生,都能愉快勝任。
蘇菲小姐就有天生老師的魅力,而埃爾莎小姐則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蘇菲小姐讓學生豁然開悟,埃爾莎小姐則教給我們技能;蘇菲小姐把夢想傳達給我們,而埃爾莎小姐引導我們學習——蘇菲小姐是教師,而埃爾莎小姐則是利用教學法的人。
這種區分并不會使古希臘的先哲——如蘇格拉底——大為意外。傳統上,蘇格拉底亦被稱為偉大的老師。但是,他從來就沒有說過自己是個老師,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利用教學法、引導學生學習的人。
老師教的不是“學科”
而是“學習方法”
蘇格拉底的方法并不是“教的方法”,而是“學的方式”,一種特别設計的學習法。蘇格拉底對詭辯學派的批評,就是因為他們太強調教的一方,并認為老師教的是“學科”。
蘇格拉底認為:老師教的不是“學科”,而是“學習方法”,學生從而學到該學科的知識。“學”是有成果的,“教”則是虛假的。這種看法使他成為阿波羅神話中“希臘最有智慧的人”。
然而,過去兩千年來,主張教學是可教的詭辯學派,一直是主流。他們最後的大勝利就是美國高等教育盲目的信條,認為博士學位或是對某一學科的深究,就是教學的先決條件。還好,詭辯學派所能主導的,也隻有西方。其他文化中的老師并不像西方詭辯學派所說的。
印度文裡的老師就是“宗師”,亦即靈性的導師。這些“宗師”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學成的;他的權威不是出自對某一個大學學科的研究,而是由精神而來。
同樣地,日本人所稱的“先生”就有“大師”的意思,也不是單指老師。但在西方傳統中,我們卻把教書視為一種技巧而忘卻蘇格拉底的話:“教書”是天賦,“學習”則為一種技巧。
直到20世紀,我們才重新發現蘇格拉底對“教”與“學”的定義。過去100年來,由于我們比以前更認真地研究“學習”這個課題,所以才能重新體認蘇格拉底的話。
我們發現,學習是深植于每一個人身上的,人類以及所有的生物都是照着一定方法學習的“學習體”。
好老師,一開始便滿懷熱情
研究了一整個世紀後,我們對學習的認識,還是比不上埃爾莎小姐,但是我們很清楚,她的所知所行都是對的,而且适用于每一個人。
從蘇格拉底的時代至今,兩千年來,我們一直在辯論“教”與“學”,到底是屬于“認知的”還是“行為的”範疇。這真是一場無謂的戰争。其實,兩者皆是,也是另一種東西,那就是熱情。
天生的老師一開始便滿懷熱情;而善于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在學生有所領悟時,而獲緻熱情。
學生臉上那心領神會的微笑,比起任何藥物或麻醉品更令人上瘾。老師自己都教得煩悶無趣的話,教室有如被瘟疫肆虐一般,不管是教書或學習都會受到相當大的阻礙——這種病症,隻有“熱情”能夠解救。
教與學,好比是柏拉圖式的愛,也就是柏拉圖《會飲篇》中談到的愛。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匹尊貴的柏拉圖飛馬,從教或學當中,才能找到伴侶。
對天生的教師而言,熱情就在他們身上;對利用教學法的老師來說,則可在學生的身上看到熱情。但是,不管教與學,都是熱情,一種是天生就有的熱情者,另一種則是陶醉于熱情而不可自拔者。
天生的教師和利用教學法的老師又有一個相同點:他們都非常負責。對真正的老師而言,沒有所謂的壞學生、笨學生,或是懶學生之别,隻有好老師和差勁的老師之分。
— END —
來源 | 轉載自“設計與哲學”公衆号
作者 | 彼得·德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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