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性每月育兒假?11月25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天津男性每月育兒假?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11月25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決定》對産假、護理假均作了适當延長,男職工護理假增加至20天(原為15天),且男方可與女方“共享”護理假,即經單位批準,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1周歲止。
“主要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取消與三孩政策不适應的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等進行了修改。”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介紹,《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于1997年通過,後經過兩次修正、三次修訂。《決定》共二十條,與三孩生育政策無關的内容,此次原則上未作修改。
首先,《決定》落實中央和上位法精神,規定提倡适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3個子女政策。“這意味着公民有權在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的同時,自主決定生育3個子女。”黎藜說。
其次,《決定》還新增一項内容——已經生育3個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者經鑒定為殘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
“自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以來,獎勵和懲罰兩種經濟手段一直并用,對控制人口過快增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黎藜解讀,此次修法之後,懲罰手段不再使用,取消了社會撫養費,删除了相關處罰、處分規定和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适應的其他規定。
男職工護理假延長至20天
此次修法還有一個亮點,即對産假、護理假均作了适當延長,且安排更加靈活和人性化。
首先,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産假期間,要求男方所在單位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且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相較過去,男職工的護理假延長了5天。
其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職工,在産假或者護理假期滿後,經單位批準,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6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5至10天的育兒假。而在過去,僅有女職工經單位批準後,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
夫妻一方休育兒假至子女1周歲止的,期間的月工資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75%,并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标準;夫妻雙方在子女6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5至10天育兒假的,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要求公共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配置母嬰設施
此外,《決定》還新增一條規定——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财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醫療等支持措施,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并要求政府在城鄉社區建設改造中,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适應的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要求公共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配置母嬰設施,為嬰幼兒照護、哺乳提供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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