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夜航
“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5元紅包!”
商家利用“小恩小惠”誘導消費者給好評的現象屢見不鮮,本應幫助消費者決策的評價,在好評返現等手段下變得毫無意義。對此淘寶宣布将對《淘寶網評價規範》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以提升評價内容的真實性。其實早在2013年,淘寶就表示要制定相應的措施,并很快會公布執行,但八年已經過去,好評返現的現象仍未絕迹。
12月21日晚,淘寶網發布關于《淘寶網評價規範》規則變更公示的通知。淘寶表示,為讓評價内容更真實,提升用戶對評價的體驗,淘寶網将對《淘寶網評價規範》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并将于202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通知顯示,此次變更内容主要包括調整評價内容及行為要求、明确評價違規處置措施等,适用于所有淘寶網賣家和買家。
與變更前相比,新版《評價規範》針對買賣雙方的行為要求更加具體:
賣家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要求買家隻寫好評、修改評價、追加評價等;不得以物質或金錢承諾為條件鼓勵、引導買家進行“好評”,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現、好評返現、好評免單、好評返紅包、好評返優惠券;不得通過誘導買家、虛假交易等不正當方式獲取不真實的評價;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故意給予同行競争者與事實不符的評價。
買家不得以給予中評、差評、負面評論内容等方式謀取額外财物或其它不當利益;不得大量發布無實際意義信息、與實際不符的信息等行為。
關于違規處理方面:針對違規信息,淘寶網會根據相關規則采取屏蔽評論内容、評分不累計等措施;針對違規賣家,采取向買家賠付一定金額、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使用阿裡旺旺、扣分等措施;針對違規買家,采取限制買家行為等措施。
好評返現一般來說金額不大,看起來無傷大雅,但實際上帶來的危害卻不小。好評返現本質上是一種虛假宣傳,是對消費者的變相賄賂,這種行為既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侵害其他商家的權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好評返現也違背了評價機制的初衷,對線上交易整個信用體系也是種傷害,最終造成消費者、商家和平台三輸的局面。
即使是參與好評返現的消費者本人,也難免為一點蠅頭小利而因小失大。有的商家不講“武德”,消費者在給出好評後并未拿到那一點點返現,即使金額已經很低;也有消費者因為已經給出好評,使自己在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後維權陷入被動。
好評返現由來已久,不少人對此已習以為常。早在2013年時,央廣網就曾做過好評返現的相關報道,據報道,阿裡公衆與客戶溝通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經關注到“好評返現”現象并且非常重視,這種行為是獨立于集團評價體系以外的行為,會幹擾到我們的好評體系,并且無法完全客觀體現消費者對于交易的滿意程度,不利于商家提升服務品質。淘寶方面已在制定相應的措施,很快會公布并開始執行。
這看起來是個好消息。但從淘寶公開的評價規範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該評價規範首次生效的時間為2015年,淘寶對好評返現的反應還是略顯遲滞,且從近年的結果來看,治理效果非常一般。
《淘寶網評價規範》部分截圖
事實上,針對“好評返現”,我國現行法律并非空白。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用戶評價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确、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此外,《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中也有相關規定。今年8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發布了《禁止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确規定:經營者不得采取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誘導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
法治日報曾指出,治理好評返現的一個重點,是要規範經營者,尤其是要牢牢牽住平台經營者這個“牛鼻子”。外賣和電商平台上好評返現屢禁不止離不開某些平台的“推波助瀾”,平台負有監督失職的責任。
從2013年至2021年年底,九個年頭即将過去,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希望淘寶此次不僅僅停留在更新規則的層面上,而是切切實實拿出雷霆手段,徹底整治好評返現的亂象,還消費者一片淨土,讓消費者不必再等下一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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