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其實并不是“自行”的,它是由人力驅動機械運轉的交通工具,它也是第一種讓普通大衆自己控制方向和速度的家用交通工具。自行車比馬匹便宜,其速度在19世紀晚期幾乎與火車相同,由于它替代步行便顯出的快捷性,因此,自行車的發明成了社會變革的有力工具。
自行車的早期研究
工業革命後交通工具的革命,主要集中在解決機械動能的問題,并依賴于消耗能源。自行車的發明,為普通大衆提供了一種步行之外而又不消耗能源的便捷出行工具。
一般人步行的速度通常是每小時3—5公裡,騎馬或乘坐馬車的速度大約每小時13公裡,19世紀中晚期火車的平均速度是每小時30公裡左右。但是,昂貴的馬車和必須依靠路軌的火車,無法為日常小道上的短途出行提供快捷靈便的幫助。
1817年,德國看林人德萊斯設計了自行車的最初原型,他用兩個木輪、一個鞍座、一個安在前輪上起控制作用的車把,制成了一輛輪車。人坐在車上,用雙腳蹬地驅動木輪運動。就這樣,世界上第一輛自行車問世了。但是這個創意沒有引起關注。
1842年,蘇格蘭鐵匠柯克帕特裡克·麥克米倫發明了第一輛腳踏自行車。它有縫紉機踏闆一樣的固定踏闆,騎車人可以雙腳上下蹬動固定踏闆,踏闆由一套複雜的杆、釘子和齒輪連在後輪上以驅動車身。但那些木制部件過于脆弱,經不起颠簸就斷裂了。
1842年,蘇格蘭的鐵匠柯克帕特裡克·麥克米倫,弄出了一輛破舊的“可愛的小馬崽”。他在後輪的車軸上裝上曲柄,再用連杆把曲柄和前面的腳蹬連接起來,并且前後輪都用鐵制的,前輪大,後輪小。當騎車人踩動腳蹬,車子就會自行運動起來,向前跑去。他因此被警察抓住處以罰款,其罪名是“野蠻騎車”。
1861年,法國人皮埃爾·米肖發明了腳踏兩輪車,它是首輛獲得國際社會廣泛歡迎的自行車。
這是第一輛把踏闆與車輪的前輪直接連接起來的自行車,它的前輪比後輪大得多。但是,人們不知道怎樣在雙腳離地的情況下騎自行車,因而總是撞車摔跤。
自行車的定型設計
1870年,英國人詹姆斯·斯塔利将腳踏兩輪車的前輪改進得更大一些,以便提供更多動力,制造出了著名的“平凡者”自行車。這輛車有一隻125厘米以上高的超大前輪和一隻極小的後輪,并且首創使用了鋼絲輪軸和前輪減震器,它的平均速度超過了每小時30公裡,與當時的火車幾乎一樣。
不過,由于“平凡者”自行車超大的前輪,上下車極為不便,騎車人常常因此摔倒在地。
1870年,英國人詹姆斯·斯塔利設計出大小輪自行車,這種自行車後輪直徑隻有30厘米,而前輪直徑達125厘米以上,腳踏直接安裝在前輪上,以前輪驅動,速度非常快。騎這種車就像騎馬一樣高高在上,很是威風。但是這種車在下坡加速時十分危險,極易摔倒。1881年,法國标緻公司批量生産這種“大自行車”,并舉辦自行車比賽。圖為1890—1891年“平凡者”自行車選手在等待阿克倫自行車比賽開始。
1885年,詹姆斯·斯塔利的侄子約翰·斯塔利對“平凡者”進行了最後的改進,制成了一輛可操作性較強的自行車。他成功解決了自行車設計中的四大關鍵問題。
首先,他把自行車的雙輪恢複成相同的尺寸,并給它們裝上結實的橡膠輪胎。其次,他為自行車制造了今天仍在使用的菱形四面車架。再次,他把動力系統轉移到後輪,使前輪專門用于控制方向。最後,為了驅動後輪,斯塔利發明了自行車鍊條,把腳踏闆和後輪連接起來。
1888年,蘇格蘭獸醫約翰·鄧洛普發明了自行車充氣輪胎,它在1900年成為所有自行車的标準配件。複式齒輪1908年首次應用于自行車。20世紀20年代,制動塊的誕生使刹車更快更穩。這一切都是在約翰·斯塔利最初的自行車設計樣式上的完善和進步。
自行車的普及,加速了中上層社會婦女的解放運動。騎自行車的婦女們必須脫下緊身胸衣、緊身内衣和層層褶裙,換上更簡便的服飾,這樣女性參與社會工作更普遍了。同時,自行車設計為汽車制造積累了經驗,不少19世紀八九十年代的自行車制造商,在20世紀之交成了早期的汽車制造商,比如法國的标緻,英國的亨伯、莫裡斯和羅孚。
【本文來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話說世界(11):工業時代》】
來源: 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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