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5個自治區,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甯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它們是少數民族的主要居住地與傳統領域,其地方政府在内部事務方面,擁有比其他省級行政區更高的自主空間。
民族自治地區的行政中心被稱作“首府”。由于曆史和民族的原因,自治區的首府所在城市一般都由民族語言音譯而來,比如:拉薩、烏魯木齊和呼和浩特。但是,對于它們的具體意思,我們很多人并不知道。
一、拉薩
“拉薩”,藏語翻譯為口頭語言“是”,做事隻需敬順佛聖旨意,不容置疑與改變。“是”通“寺”與“侍”。
拉薩是西藏自治區的首府,是藏傳佛教聖地,也西藏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科教中心,素有“日光城”的美譽。
拉薩河的古名“吉曲”出現在公元1世紀前後,拉薩所在地被稱為“吉雪沃塘”,意思是“吉曲河下遊的肥沃壩子”。
松贊幹布于公元633年在拉薩建立了吐蕃王朝,并開始建造大昭寺。傳說建寺期間有山羊負土填湖。藏語中羊叫“惹”,土為“薩”,大昭寺建成後就叫做“惹薩”。漢文史籍把‘惹薩”一般譯為“邏婆”、“邏些”。
随着佛教的興盛,人們把這個城市視作聖地、“惹薩”又改名為“拉薩”,意為“神佛之地”。
二、烏魯木齊
“烏魯木齊”,準噶爾蒙古語為“優美的牧場”的意思。
烏魯木齊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是新疆政治、經濟、文化、科教和交通中心。自古以來有“亞心之都”的稱呼。
新石器時期,就有人類在這裡繁衍生息。三國時期,車師後國在現烏拉泊水庫一帶建淤賴城,為烏魯木齊第一城。唐朝為當時設輪台縣。1757年清政府徹底平定準噶爾叛亂,将此地定名為“烏魯木齊”。
1763年清政府将舊城向北擴展,因為之前清政府并未實際控制該地,乾隆帝将擴展後的城池命名為“迪化”,意思是“開導教化”。寓意是要“給維吾爾族人開導文明的風尚”,借此期望此地的人們從此有尊王服從之心,不再“反叛”。
1884年,新疆設置行省,以迪化為省會。從此迪化成為新疆的政治中心。1953年,根據政務院關于更改具有歧視少數民族含義的地名的決定,恢複舊名,改為烏魯木齊市。
三、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蒙古語意為“青城”,其中“呼和”為青色的意思,“浩特”為城市、城郭的意思。呼和浩特這個名稱最早出現在蒙古文的《俺答汗傳》中。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區首府,是華夏文明的發祥地之一,是胡服騎射的發祥地,是昭君出塞的目的地,是鮮卑拓跋的龍興地。被譽為“中國乳都”。
公元前306年,趙武靈王在陰山下築長城,并設雲中郡,公元10世紀初,遼國在此設豐州。1572年蒙古土默特部領主俺答汗來豐州一帶駐牧,統一了蒙古各地和漠南地區。1581年俺答汗和他的妻子三娘子在這裡正式築城,城牆用青磚砌成,遠望一片青色,“青城”之名由此而來。蒙古語為庫庫和屯。明王朝賜名為“歸化”。
1694年清政府在舊城東北另建一駐防城即新城,命名為“綏遠城”。新城(綏遠城)城内主要是軍營;舊城(歸化城)内則聚居着居民。清朝末年,将歸化和綏遠合并,稱歸綏。
1954年中央政府将歸綏市改名為呼和浩特市,為内蒙古自治區的首府。
可見,這些城市的名字都具有豐富的文化和曆史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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