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共享單車違停處罰?福州新聞網7月17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笑雪 通訊員 邱伯略)日前,倉山區城管局對未及時整理亂停放共享單車的運營企業開出全市首張行政處罰單,此舉标志着倉山區共享單車停放從嚴管理工作邁出新的一步,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鄭州市共享單車違停處罰?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福州新聞網7月17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笑雪 通訊員 邱伯略)日前,倉山區城管局對未及時整理亂停放共享單車的運營企業開出全市首張行政處罰單,此舉标志着倉山區共享單車停放從嚴管理工作邁出新的一步。
本月初,倉山區城管局金山街道城管中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存在共享單車亂停放的違法現象,随即告知所屬共享單車企業要及時整治,但該企業未能及時整改。7月15日,該中隊依據《福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對該共享單車運營企業開出行政處罰單,處以罰款5000元。
針對倉山區内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妨礙交通、影響整體城市形象等問題,倉山區城市管理局堅持開展共享單車占道停放常态化整治行動。今年以來,搬離、扶正共享單車5.79萬輛次,多次約談轄區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要求各企業自覺加強共享單車的停放管理工作,把好事辦好。
近期,倉山區城管局多次約談各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要求做到下列幾點:要明确發展定位,做好科學總量控制,留足發展空間,單車投放不可一擁而上,要與市民總體需求相匹配,逐步提高共享單車的使用率,降低停放率;要強化主體責任,投放的共享單車須符合國家及行業标準,自覺維護市容市貌,合理分配單車停放點,有效遏制違規停放現象;要配齊配足車輛維護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頻率,及時擺正違停車輛,做到誰投放,誰維護。
下一步,倉山區城管局将結合新《行政處罰法》的實施,持續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和處罰力度,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市民規範停車,确保共享單車停放有序、整齊擺放,讓共享理念和城市管理有機融合,共同推進城市品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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