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續多少年?作者簡介:王衛洲,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知名土地拆遷律師,專攻土地拆遷領域,專業為被征地、拆遷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維護權利,堅持“穩打穩紮、勇于開拓、恪盡職守”的辦案辦案思路和利用多種力量集中維權的原則,曾承辦武漢天興洲公鐵兩用長江大橋及其引線工程占地糾紛案件、大西鐵占地拆遷糾紛案件等無數全國有巨大影響的案件,由于其在執業期間高度的責任心和創新的辦案思路,其承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的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王律師以其高質量辦案效果,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稱贊,被譽為“一位有良知的法律人”,為促進社會和諧、農民權益保障工作作出傑出貢獻,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續多少年?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作者簡介:王衛洲,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知名土地拆遷律師,專攻土地拆遷領域,專業為被征地、拆遷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維護權利,堅持“穩打穩紮、勇于開拓、恪盡職守”的辦案辦案思路和利用多種力量集中維權的原則,曾承辦武漢天興洲公鐵兩用長江大橋及其引線工程占地糾紛案件、大西鐵占地拆遷糾紛案件等無數全國有巨大影響的案件,由于其在執業期間高度的責任心和創新的辦案思路,其承辦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的捍衛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王律師以其高質量辦案效果,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稱贊,被譽為“一位有良知的法律人”,為促進社會和諧、農民權益保障工作作出傑出貢獻。
新京報報道:8日下午,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不動産統一登記證書中的“使用期限”是針對不動産權中的使用權類型,不是所有權。如城市土地是公共所有,公民擁有的是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住宅是所有權沒有期限。他特别強調,不動産登記制度目的在于更好保護公民的不動産權,使交易更透明。
房屋産權登記更換版本,因文本問題引發熱議,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為大家進行了解釋,消除了業主們的顧慮,姜大明解釋的主要内容是“住宅所有權沒有期限,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衆所周知,我國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出讓土地中:住宅用地使用權最長為70年,工業及科教文衛等最長期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最長期限為40年;劃撥用地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不設置使用期限的限制,那麼一個新的問題産生了,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因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離的,是否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呢,或者申請重新劃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産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可見對于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土地使用權應當自動延期,這種延期屬于無償辦理,可以重複延續;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應當重新辦理用地手續,其中屬于出讓土地的,應重新繳納出讓金,屬于設定使用期限的劃撥用地,需要根據法定條件重新申請辦理劃撥手續或出讓手續,這種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屬于特定,應當采取協議出讓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夠劃撥土地,則需要審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于沒有設置使用權期限的劃撥土地,就不用擔心期限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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