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混凝土是建設工程最大宗的材料之一。在混凝土生産中,由于各種原因時常發生超緩凝的混凝土20h甚至更長時間不凝固的現象。産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兩種:①緩凝劑超出正常摻量範圍,俗稱超摻;②由于水泥與粉煤灰、礦渣粉錯倉,即粉煤灰或礦渣粉等摻合料在原材料進倉時錯誤的進到水泥倉中,或者由于技術員的操作錯誤,将粉煤灰、礦渣粉當做水泥使用,這兩種情況俗稱水泥與粉煤灰、礦渣粉“錯倉”。這兩種原因的混凝土不凝結後果是不一樣的,在目前普遍使用葡萄糖酸鈉作為緩凝劑的情況,超摻導緻的混凝土不凝結一般是短暫的,随着齡期的增長,混凝土一般都會凝結,後期強度略有下降,超摻量較大時,強度下降顯著,會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水泥錯倉會導緻混凝土配合比中沒有水泥,混凝土不會凝結,影響施工質量,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
工程中出現混凝土長期不凝結時,如何快速判斷出混凝土不凝結原因,對于保證工期、工程質量以及減少工程各方經濟損失意義重大。本文提出了一種可以快速判斷混凝土不凝結原因方法,且隻需測試pH值、Na火焰光度計即可判斷,儀器常規,方法簡便,有利于工程各方快速找出原因,及時處理。
01
原材料與試驗方法
1.1 原材料
水泥采用P·O42.5級水泥;粉煤灰采用Ⅱ級粉煤灰,細度16%,需水量97.8%;礦粉采用S95級,比表面積428m2/kg,28d活性指數105%。水泥、粉煤灰和礦粉的化學組成見表1。細骨料采用Ⅱ區級配的河砂,粗骨料采用5~31.5mm連續級配花崗岩碎石;減水劑采用高性能聚羧酸減水劑,減水率≥25%。
1.2 試驗方法
本文提出的快速判斷混凝土不凝結原因的方法步驟如下:
第一步,對不凝結混凝土取樣适量,過2.36mm篩,篩去粗骨料,取篩下100g,加入無水乙醇終止水化。
第二步,采用工程所用相同批次、種類材料配制三組參照:①正常膠凝材料組成配比的混凝土與不凝結混凝土的設計配合比相同,試驗組号為A;②将①中的水泥全部用粉煤灰替代,其他不變,試驗組号為B;③将①中的水泥全部用礦渣粉替代,其他不變,試驗組号為C。
配制後齡期為20h時,按第一步處置。第三步,對上述第一步和第二步所取樣品處置如下:
(1)采用去離子水200mL充分攪拌,務必使砂表面裹附的膠凝材料與水化産物充分分散在溶液中,倒出面上的渾濁液100mL。
(2)對渾濁液進行抽濾,取50mL抽濾液進行pH值的測試,測量不少于10次,取平均值,并計算不确定度。為了濃度便于測試,可進行相同倍數的稀釋。
第四步,将待測樣的pH值與參照樣對比,進行判斷:若pH(待測樣)與pH(A)接近(以pH值相差±0.1為準,或以不确定度區間判斷),則判斷為可能是緩凝劑超摻,而水泥為正常值;若pH(待測樣)與pH(B)或pH(C)接近,則判定為水泥錯倉。第五步,若緩凝劑為葡萄糖酸鈉,可采用第二步的方法,配制不同緩凝劑超摻倍數的混凝土進行Na元素火焰光度計法測試,推測待測樣的緩凝劑超摻倍數和預估凝結時間。
02
試驗結果與分析
2.1 不同配比水泥淨漿pH值或Na濃度測試
由于水泥水化将産生大量的Ca(OH)2,使溶液成堿性;而粉煤灰、礦渣粉的水化是消耗OH-。本試驗設計不同膠凝材料組成以及緩凝劑分别超摻1倍、2倍、3倍、5倍、7倍,測試其水泥漿稀釋液pH與Na元素含量,試驗結果見表2。
從表2試驗編号1~5的pH值可以看出,随着緩凝劑超摻倍數的增加,水泥淨漿24h的pH值基本沒有變化,表明緩凝劑超摻7倍範圍内的超摻對齡期為20h的混凝土溶液pH無顯著影響;從試驗編号1~7的pH值可以看出,水泥量一定時(如試驗編号6水泥量為膠凝材料的60%,相當于C15混凝土的膠凝材料用量),溶液的pH值均在11.9以上。
試驗編号7,即水泥摻量約為膠凝材料的20%時,pH值有所下降;對比試驗編号1~7與試驗編号8~9的pH值可知,在未摻入水泥時,溶液pH值明顯低于摻入水泥的配比。上述試驗表明,緩凝劑超摻時,對20h不凝混凝土的pH無顯著影響,水泥被粉煤灰、礦渣粉完全替代,即水泥錯倉情況下,混凝土的pH有顯著差異。
通過采用Na火焰光度計測試緩凝劑超摻情況下稀釋液濃度發現,緩凝劑摻量越高,稀釋液中鈉元素含量越高。從表2試驗編号1~7的Na元素火焰光度計法檢測濃度與緩凝劑超摻倍數的關系,進行線性回歸,回歸曲線見圖1。
由圖1可以看出,超摻倍數與檢測濃度成線性正相關,相關系數R2=0.997,且相關度非常高。試驗所用水泥、水與減水劑混入稀釋液的鈉元素含量為4.935mg/L,所用材料中鈉元素可充分釋放于溶液中,同時,所用材料對鈉離子的幹擾效應較小,試驗結果較為準确,在所用原料沒有較大變動的情況下,試驗數據波動不大。上述試驗結果表明,可以通過溶液Na元素火焰光度計法檢測濃度推測緩凝劑超摻倍數。
2.2 不同緩凝劑超摻倍數對混凝土凝結時間的影響
以建築工程項目最常見的C40混凝土配合比為基準,以緩凝劑超摻倍數為2倍、5倍、10倍配制不同混凝土,并測試凝結時間,試驗結果見表3。對不同緩凝劑超摻倍數的混凝土60d強度進行測試,試驗結果見表4。從表4的試驗結果可以看出,采用葡萄糖酸鈉作為緩凝劑時,随着超摻倍數的增加,混凝土凝結時間大幅度增加。在超摻10倍時,混凝土在38d左右凝結。對60d試件的抗壓強度進行測試結果表明,随着超摻倍數的增加,混凝土60d抗壓強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影響較小,緩凝劑超摻10倍時,混凝土60d強度也可達到了标準值的1.14倍。
03
結論
(1)試驗超摻倍數在7倍範圍内,緩凝劑的超摻對24h齡期混凝土的pH無顯著影響;水泥被粉煤灰、礦渣粉完全替代,即水泥錯倉情況下,混凝土的溶液pH有顯著差異。
(2)混凝土配制溶液Na元素火焰光度計法的檢測濃度與緩凝劑超摻倍數成線性正相關,可以通過溶液Na元素火焰光度計法檢測混凝土配制溶液的濃度,推測緩凝劑超摻倍數。
(3)采用葡萄糖酸鈉作為緩凝劑時,随着超摻倍數的增加,混凝土凝結時間大幅度增加,超摻10倍時凝結時間達到38d。随着超摻倍數的增加,混凝土60d抗壓強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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