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滿一年享受多少天的休假?一、薪酬設計不當的法律風險,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員工工作滿一年享受多少天的休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一、薪酬設計不當的法律風險
很多公司都會出現薪資倒挂的現象,新員工比老員工的工資普遍要高出不少,但兩者能力上也差不多,這種一旦暴露便會傷了老員工的心。與之對應的是有些公司同一崗位設置完全相同的薪資,這樣優秀的人會覺得沒勁,落後的人會覺得無所謂,這樣不僅傷了優秀者,更傷了企業。
在薪酬設計的過程中,有些企業隻會給到員工死闆的工資,沒有績效考核,或者績效考核形同虛設,更有甚者将績效考核當成了克扣工資的工具。這樣的後果就是員工隻做好本職工作,不會從公司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長此以往對公司的危害很大。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标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律師建議:
1、薪酬結構設計不能違反用人單位住所地關于最低工資标準的法規規定,如員工個人應當繳存的五險一金是否應當包括在最低工資内,各地規定不同。
2、薪酬結構設計構成應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平日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工資,其中平日加班、周末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分别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倍、2倍、3倍設計和核算。
3、薪酬結構設計應當考慮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法律福利,要依法給員工購買相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企業應承擔本該承擔的繳交費用,不能不交、少交或将本應企業自身承擔的費用全額或部分轉嫁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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