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學車
大家都知道要去駕校進行學習
可來賓市有位父親卻铤而走險
偏要指揮自己的兒子
無證在道路上練起了車
10月6日17時10分許,在來賓市興賓區石牙鎮,一輛面包車往石牙街方向行駛。當車行駛到石牙街三岔路口路段時,駕駛人發現前方有交警設卡查車,便慌忙轉到路邊的居民房前停下,企圖逃避檢查。
面包車的異常行為立即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直覺告訴民警該車肯定有“貓膩”。果然,民警發現駕駛人與副駕駛座位乘客存在換座行為,于是便對車上兩名男子進行詢問。
經了解,車上兩人是一對父子,石牙鎮人,父親張某星,兒子張某(16歲,某技術學院的在校學生)。
當天,張某星駕車帶着兒子到石牙街趕圩。半路上,張某星想到兒子過段時間要去駕校學習,覺得不如趁機把車交給兒子駕駛,讓兒子提前掌握駕駛技術,好盡快通過考試。未曾想,車剛開幾百米,就遇上交警設卡查車,吓得張某把車開到居民房前躲避。随後,張某和父親進行換座,還沒完成,就被趕到的民警查獲。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民警對張某無證駕駛 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500元 ;對張某星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 。
父母本是兒女成長路上的一盞明燈
教導兒女正确走好自己人生的道路
但在上述案例中
父親想讓兒子盡快掌握駕駛技能
本意是好的
可是建立在了違法的基礎上
那肯定是不行的!
想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證
就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報名學習
須在教練的陪同下
在練車場地或特定的路段
才能進行練習
如将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造成嚴重後果
同樣也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鍊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将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将給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轉自來賓交警
來源: 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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