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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監管執法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9-10 08:51:00

耕地保護監管執法?自然資源部近日公開通報了最新一批52起農村亂占耕地典型案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耕地保護監管執法?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耕地保護監管執法(耕地保護出重拳)1

耕地保護監管執法

自然資源部近日公開通報了最新一批52起農村亂占耕地典型案例。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從2020年7月以來,自然資源部已通報了至少9批共268起農村亂占耕地典型案例。其中,個人違法占地案占多數,一共通報了174起,占比65%,另有一批企業機構、少數政府機構以及5個村民委員會等違法違規案例被通報。

在這9批共268起案例中,政府機構違法違規的有20起,包括1起違法用地壓案不查案,5起違法批地案,和14起違法占地建設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9批共268起案例中,自然資源部挂牌督辦了14起,其中政府機構違法違規的有9起。

2020年7月3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出安排。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結合2016―2020年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标考核,對本地區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同時,自然資源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統計局按照《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标考核辦法》進行全面檢查,并将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開展綠化造林、挖湖造景、非農建設等耕地“非農化”行為納入考核内容,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究責任。

違法批地“首案”:自然資源部組建後直接立案查處

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出安排後,據自然資源部網站2020年7月15日消息,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違法批地案通報》。該案是自然資源部組建以後,部本級直接立案查處的首起地方政府違法批地案件。

通報稱,2009年—2017年,為規避土地征轉審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組織實施了違法批地行為:一是違規确權,規避土地征轉審批。通過确權方式将7個片區共16187.63畝農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畝)确認為“河灘地”,将22268.07畝集體土地确權為“國有”。二是違法批準征收土地。通過批少征多、套用其他地塊征地批文、混用增減挂鈎項目批文、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方式,違法批準征收7748.24畝集體土地(其中耕地6007.83畝)。三是違法批準使用土地。通過供地、會議紀要等方式,擅自批準使用土地3339.09畝(其中耕地2785.52畝)。

2019年8月,自然資源部作出處理決定,認定南充市政府擅自作出的确權、批準征收、批準使用土地的行為違法。确認違規确權的文件無效,要求将尚未實施征收的土地交由原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确認違法批準征收的文件無效,要求将尚未實際開發建設的土地退還給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農地農用。已實際開發建設的土地交由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依法依規處理。四川省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對涉案的8名省管幹部、35名非省管幹部追責問責。

另2起違法批地案被挂牌督辦,一起涉7838.57畝

在20起政府機構違法違規案例中,除了作為首起的南充市政府違法批地案外,另外還有4起違法批地案,其中3起違法批準土地超過了3000畝,2起被自然資源部挂牌督辦。

這4起違法批地案中,涉及土地面積最大的,為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澇洰河生态指揮部違法批地案,共涉及7838.57畝。

自然資源部通報稱,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澇洰河生态指揮部違法批準征收土地522.57公頃(7838.57畝)建設澇洰河濕地景觀公園及古鎮項目。開挖水面117.07公頃(1756.04畝),其中耕地41.18公頃(617.7畝);占用土地39.65公頃(594.81畝)建設國學館、廣場、古鎮等項目,其中耕地17.14公頃(257.13 畝)。

在江西省南昌市原新建縣政府違法批地案中,原新建縣政府2014年未經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擅自征收3個村土地3866.44畝。

山西澇洰河生态指揮部違法批地案和江西原新建縣政府違法批地案,已被自然資源部挂牌督辦。

在貴州省遵義市道真縣政府違法批地案中,自然資源部通報稱,2014年8月以來,道真縣政府陸續違法批準使用大磏鎮文家壩村土地230.75公頃(3461.28畝)建設大沙河仡佬文化國際生态旅遊度假區項目,其中耕地122.52公頃(1837.8畝)、永久基本農田0.0746公頃(1.12畝)。

2020年2月,道真縣時任縣長、時任縣政協主席、時任副縣長、時任大磏鎮黨委書記、時任大磏鎮黨委副書記、時任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長等12名責任人移送遵義市紀委監委追究黨政紀責任。

14起違法占地案中,5起系違建公園

在前述20起政府機構違法違規的案例中,有違法占地建設案,其中被自然資源部挂牌督辦的有6起。

今年1月20日,自然資源部通報挂牌督辦了3件違法占地典型案例:

2019年6月,雲南曲靖市馬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2152.61畝土地(耕地1774.19畝)建設龍湖公園。其中,挖田造湖占地847.61畝,配套設施占地322.48畝。這是13起違法占地案中,涉及土地面積最大的一起。

2020年2月,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原林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1115.7畝土地(耕地1108.14畝)建設上蔡縣森林公園。其中,挖田造湖占地253.39畝,配套設施占地15.74畝。

2018年8月,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243.31畝土地(全部為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花炮文化博覽園。其中,挖田造湖占地82.41畝,配套設施占地44.39畝。

此前,在2020年9月17日自然資源部通報挂牌督辦的11起案例中,也有3起系政府機構違法占地案:江蘇省揚州市違法占地建設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等項目案、陝西省寶雞市岐山縣周公湖工程建設領導小組違法占地建設周公湖景觀水系項目且敷衍整改案、甯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違法占地建設高鐵站前景觀綠化工程(中心公園)項目案。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14起政府機構違法占地案中,從違建的項目看,公園、敬老院、花卉市場、茶藝一條街、配套房屋等是違規建設的主要項目。其中,有5起系違法占地建公園,另有1起系違法占地建花炮文化博覽園。違建主體方面,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3起,林業局、民政局、文體旅遊局、農牧科技局等政府部門也有涉及。

1起違法用地壓案不查案,被自然資源部挂牌督辦

在前述20起政府機構違法違規的案例中,另有1起違法用地壓案不查案,即:海南省三亞市對違法用地壓案不查案,已被自然資源部挂牌督辦。

自然資源部通報稱,2017年12月,三亞市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海棠區海棠灣鎮鐵爐村土地1.62公頃(24.3畝)建設混凝土攪拌站。2018年4月,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責令拆除違法建築,恢複土地原貌,但該公司一直未整改。三亞市海棠區人民政府向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發函,要求為該項目辦理臨時用地手續。2018年6月,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不再執行原行政處罰決定,8月為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核發了臨時用地審批文件。2020年4月,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關于撤銷三亞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攪拌站臨時用地的批複的函》。2020年8月,三亞市海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物。截至2020年9月8日,建築物尚未拆除。

【附】

自然資源部通報的20起政府機構涉土地違法違規案 (通報時間為2020年7月15日-2021年1月25日)

1、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違法批地案。2009年—2017年,為規避土地征轉審批、降低用地成本,南充市政府組織實施了違法批地行為:一是違規确權,規避土地征轉審批。通過确權方式将上述7個片區共16187.63畝農用地(其中耕地15031.19畝)确認為“河灘地”,将22268.07畝集體土地确權為“國有”。二是違法批準征收土地。通過批少征多、套用其他地塊征地批文、混用增減挂鈎項目批文、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方式,違法批準征收7748.24畝集體土地(其中耕地6007.83畝)。三是違法批準使用土地。通過供地、會議紀要等方式,擅自批準使用土地3339.09畝(其中耕地2785.52畝)。根據《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有關規定,自然資源部将相關責任人員移送有權單位處理。四川省紀委監委依法依規依紀對涉案的8名省管幹部、35名非省管幹部追責問責。同時,四川省政府在全省範圍内部署開展了違規确權“河灘地”及相關問題清理整改工作。

2、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海城鎮政府違法占用耕地建設案。2019年10月,汕尾市海豐縣海城鎮政府違法占用海城鎮溫厝村5.96畝土地,其中5.36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茶藝一條街”,共建成50間房屋。2020年12月,海豐縣自然資源局對案件進行立案查處。

3、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澇洰河生态指揮部違法批地修建澇洰河濕地景觀公園及古鎮項目案: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澇洰河生态指揮部違法批準征收屯裡鎮、喬李鎮等鄉(鎮)土地522.57公頃(7838.57畝)建設澇洰河濕地景觀公園及古鎮項目。開挖水面117.07公頃(1756.04畝),其中耕地41.18公頃(617.7畝);占用土地39.65公頃(594.81畝)建設國學館、廣場、古鎮等項目,其中耕地17.14公頃(257.13 畝)。

4、江蘇省揚州市違法占地建設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等項目案:2014年7月以來,揚州市未經批準擅自陸續占地60.54公頃(908.02畝)建設廖家溝城市中央公園等13個公園,其中耕地43.63公頃(654.47畝)。

5、江西省南昌市原新建縣人民政府違法批地案:2014年,原新建縣人民政府未經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擅自征收溪霞鎮店前村、橋南村、仙裡村等3個村土地3866.44畝。

6、海南省三亞市對違法用地壓案不查案:2017年12月,三亞市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海棠區海棠灣鎮鐵爐村土地1.62公頃(24.3畝)建設混凝土攪拌站。2018年4月,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責令拆除違法建築,恢複土地原貌,但該公司一直未整改。三亞市海棠區人民政府向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發函,要求為該項目辦理臨時用地手續。2018年6月,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不再執行原行政處罰決定,8月為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混凝土攪拌站項目核發了臨時用地審批文件。2020年4月,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關于撤銷三亞峰鑫實業有限公司攪拌站臨時用地的批複的函》。2020年8月,三亞市海棠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物。截至2020年9月8日,建築物尚未拆除。

7、陝西省寶雞市岐山縣周公湖工程建設領導小組違法占地建設周公湖景觀水系項目且敷衍整改案: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岐山縣政府成立周公湖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岐山縣鳳鳴鎮董家台村、陵頭村耕地13.6公頃(204.2畝)建設周公湖景觀水系項目。2018年例行督察發現并指出該問題後,陝西省政府印發整改方案,要求2019年3月前完成整改。2019年6月耕地保護督察時發現,原岐山縣國土資源局2018年9月僅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停車場和水泵房用地1.296公頃(19.45畝)立案查處,但未依法下達拆除的處罰決定而是予以沒收,且未對其他違法用地立案查處。

8、甯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違法占地建設高鐵站前景觀綠化工程(中心公園)項目案:2018年1月至7月,原中衛市林業生态建設局(現中衛市林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常樂鎮馬路灘村土地17.44公頃(261.57畝)建設高鐵站前景觀綠化工程(中心公園),其中耕地11.12公頃(166.85畝)。

9、安徽省滁州市滁州琅琊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違法批地案:2019年4月,滁州琅琊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違法批準安徽欣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占用揚子街道永陽社區十裡村耕地1.88公頃(28.18畝)建設欣宇無紡布項目。2019年9月,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立案查處。滁州琅琊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收回了土地。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滁州市琅琊區監委提出了行政處分建議。

10、貴州省遵義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政府違法批地建設大沙河仡佬文化國際生态旅遊度假區項目案:2014年8月以來,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政府陸續違法批準使用大磏鎮文家壩村土地230.75公頃(3461.28畝)建設大沙河仡佬文化國際生态旅遊度假區項目,其中耕地122.52公頃(1837.8畝)、永久基本農田0.0746公頃(1.12畝)。2019年12月,遵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和遵義市自然資源局聯合調查。2020年3月,遵義市人民政府作出《關于道真縣人民政府非法批準使用土地案件的處理決定》(遵府發〔2020〕4号),道真縣人民政府廢止《道真縣大沙河仡佬文化國際生态旅遊度假區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道府辦發〔2014〕123号)。2020年4月,道真縣人民政府收回違法批準使用的土地,退還給相關村委會。2020年2月,時任縣長、時任縣政協主席、時任副縣長、時任大磏鎮黨委書記、時任大磏鎮黨委副書記、時任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長等12名責任人移送遵義市紀委監委追究黨政紀責任。

11、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先鋒街道辦事處違法占地建設護路站案:2020年7月,通州區先鋒街道辦事處違法占用先鋒街道十六裡墩村100平方米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鐵路護路站。同月,通州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令該街道自行拆除整改。2020年10月,地面建構築物已拆除,并恢複土地原狀。

12、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民政局違法占地建設韓店敬老院案:2020年11月,莊浪縣民政局違法占用本縣韓店鎮劉河村13畝耕地修建韓店敬老院。同月,莊浪縣自然資源局發現該違法行為,并下達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莊浪縣城市管理執法局對違法用地上臨時搭建的彩門和圍欄進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複耕。

13、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南坪鎮違法占地建設花卉市場案:2020年5月,南坪鎮違法占用莊浪縣南坪鎮9.66畝園地修建南坪鎮花卉市場。11月, 莊浪縣自然資源局發現該問題,并對當事人下發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目前,違法建築物已全部拆除,土地已複耕。

14、青海省海東市互助土族自治縣文體旅遊局違法占地建設廣場配套房屋案:2020年8月,互助土族自治縣文體旅遊局違法占用台子鄉哇麻村2.85畝永久基本農田建設廣場配套房屋,包含公共廁所、滑索站房、活動木屋、兒童娛樂和停車場。9月,互助土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發現該違法行為,并于11月向縣文體旅遊局和台子鄉政府下達抄告單。目前,違法建築物已拆除,土地已複耕。

15、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市農牧科技局違法占地建設蔬菜種植項目房屋案:2020年10月,玉樹市農牧科技局違法占用玉樹市巴塘鄉相古村360平方米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蔬菜種植項目有關房屋和設施。同月,玉樹市自然資源局發現該違法行為,并下達整改通知書。11月,當事人已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物。目前,土地已複耕。

16、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違法占地建設公路項目部房屋案:2020年11月,同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違法占用同仁市吾屯下莊村133.33平方米耕地建設霍爾加北路延伸段項目部房屋。同月,同仁市自然資源綜合執法大隊發現該違法行為并予以制止。目前,違法建築物已拆除,土地已複耕。

17、雲南省曲靖市馬龍區違法占地建龍湖公園案:2019年6月,曲靖市馬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2152.61畝土地(耕地1774.19畝)建設龍湖公園。其中,挖田造湖占地847.61畝,配套設施占地322.48畝。

18、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違法占地建森林公園案:2020年2月,上蔡縣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原林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1115.7畝土地(耕地1108.14畝)建設上蔡縣森林公園。其中,挖田造湖占地253.39畝,配套設施占地15.74畝。

19、江西省萍鄉市上栗縣違法占地建花炮文化博覽園案:2018年8月,上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未經批準擅自占用243.31畝土地(全部為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花炮文化博覽園。其中,挖田造湖占地82.41畝,配套設施占地44.39畝。

20、天津市東麗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辦公室違法占地建設遊客服務中心案:2020年5月,該辦公室違法占用東麗區軍糧城街道永興村1133.33平方米耕地建設古海岸廊道項目遊客服務中心,7月後仍持續建設。12月,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北京局發現該違法行為。目前,已立案調查。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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