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張虹蕾 李詩琪 每經編輯:魏官紅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進貨價3元到6元,賣出去就是10元到20元,這是一樁不會賠本的買賣。”
作為湖南某槟榔品牌的招商部負責人,李樂(化名)最近每天都會有客戶簽約,19800元是成為加盟商的門檻價,每天去李樂工廠看槟榔樣本的加盟商絡繹不絕,這顯然是一門賺錢的生意。
“槟榔加煙,法力無邊;槟榔泡酒,永垂不朽。”這句流傳民間已久的段子為小小的槟榔果賦予了神奇的光芒。而随着龍頭企業的重金營銷加持,槟榔産業不斷壯大,成為個别地區的重要經濟支柱并享受着各類政策紅利。
近日,《千億“軟性毒品”槟榔,和正在上瘾的6000萬中國人》一文引發熱議。圍繞着小小的槟榔果,市場規模有多驚人,争議便有多大。
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把槟榔認定為一級緻癌物。但為何随着槟榔食品在健康風險、生産質量、廣告營銷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暴露,神奇的槟榔産業卻越來越火?
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曾記載,槟榔有“驅蟲、消積、下氣、行水”的藥用功效。但是,時而曝出槟榔導緻“口腔癌”的新聞又讓許多人對槟榔有所忌憚。
“十個口腔癌,九個嚼槟榔。”這一俗語并非沒有依據。早在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就把槟榔認定為一級緻癌物。口腔專家認為,槟榔幹裡含有的槟榔堿和槟榔次堿,在咀嚼過程中,可發生亞硝基化,産生亞硝基胺,這是一種公認的緻癌物。而口腔癌癌前病變的臨床表現為張口困難、麻木感、發生潰瘍等。
雖然嚼食槟榔是否緻癌存在争論,但過量食用有害健康是确切無疑的。槟榔企業湖南口味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口味王)總裁陳義也曾直言:槟榔含有大量槟榔堿,一定濃度的槟榔堿會讓人成瘾,破壞口腔粘膜。而在口味王等槟榔品牌的産品包裝上,都印有“過量嚼食槟榔,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
“槟榔屬于中度上瘾品。”這個産品定義被券商研報用于剖析其廣闊的市場空間。
食用槟榔在湖南湘潭已有400年的曆史,湖南省的口腔癌比例也位居全國前列。2017年12月,由湖南省腫瘤防治研究辦公室發布的湖南省腫瘤登記的數據顯示,在2017年湖南省男性發病前十位癌症構成中,口腔癌位列第七。
湖南省腫瘤醫院頭頸放療二科主任韓亞骞曾分析稱,按照目前的趨勢,到2030年,由槟榔引發的相關口腔癌病例在湖南可能累計超過30萬。
即便如此,槟榔産業依然成為湖南湘潭的支柱産業之一。據《湘潭日報》報道,2017年,湘潭從事食用槟榔加工的規模企業30餘家,年産量20餘萬噸,就業人員近30萬人,年産值超過200億元。
2017年,湘潭縣政府出台《關于支持槟榔産業發展的意見》指出,确保槟榔産業銷售收入三年實現300億元,五年實現500億元的目标。對此,該意見還稱要對年納稅500萬元以上企業,每推出一個新品種,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在湖南本地,把槟榔歸為與煙酒齊名的快消品毫不誇張。《每日經濟新聞》采訪發現,湘潭地區有着大大小小的槟榔廠家,客戶絡繹不絕。一位湘潭槟榔廠家的銷售人員表示,其公司每天槟榔的出貨量是成噸計算的。有的客戶更是驅車十餘個小時前來考察了解,不少前來考察的客戶直接就在其随行車輛中裝滿貨品帶走。
上述銷售人員稱:“取得代理資格後,市場售價10元一包的槟榔拿貨隻要3塊多一點,售價15元的拿貨隻要5塊多,售價20元的拿貨隻要6元一包,後期市場打開,利潤點非常高。”
十幾年前,湖南槟榔基本為散裝或每包售價一兩元,經過多年發展,湖南槟榔行業品牌數量快速增長,同時也向着利潤更多的高端化演進。李樂直言:“這是樁不會賠本的買賣。”
一位口味王的前員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10元的槟榔現在已經沒人吃了,20元的和15元的在市場上最走俏,本地所有大小商店、超市、飯館、KTV、網咖,全部都有賣。
這門争議與暴利夾雜的生意催生了諸多實力不凡的企業,槟榔的銷售業務也從街頭叫賣步入激進營銷。
槟榔企業開始頻繁出現在衛視春晚和影視作品中,而槟榔高頻出鏡也讓其營銷充滿“争議”。
在消費群體占比頗高的湖南省,湖南衛視春晚已經連續兩年被一家槟榔企業冠名。在湖南衛視2018年元宵喜樂會中,主持人沈夢辰現場口播口味王廣告時提到:“一下子就讓你精神抖擻、返老還童,找回年輕的狀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龐彥燕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返老還童”的廣告語涉嫌虛假廣告宣傳,廣告法中規定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槟榔不是保健食品,更不應該對其功效有任何保證。
龐彥燕認為,如果企業不能用科學報告證明槟榔具有返老還童的效果,就不能播出該廣告語。電視節目在選擇槟榔企業進行合作的過程中,也應承擔相關責任,首先要審核廣告語的真實性,其次不能過度誇大産品功效。
另一方面,龐彥燕提到,在選擇廣告方合作時,也需要思考社會影響,尤其是受衆群體含青少年的娛樂節目,在選擇播出槟榔廣告時要十分謹慎,謹防給觀衆帶來誤導,從而造成健康隐患。
另外,有的企業生産的産品,還将槟榔和枸杞結合,被冠以養生、中藥的頭銜宣傳。此前,也有槟榔企業因虛假宣傳而被監管部門關注。
湖南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賢興曾在《槟榔廣告何時休》一文中提到,廣播電視等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媒體長期為槟榔做廣告,一些主持人和明星為槟榔代言,顯然極為不當。現在高鐵、地鐵、公共交通站台、電梯、樓道等公共載體也大肆為槟榔做廣告。為陋習和有害健康的産業做廣告,招緻質疑和批評是必然的。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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