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養老保險一定要趁早,否則很容易會出現繳納養老保險晚了的情況。尤其是女性退休年齡一般是50歲或者55歲,一旦猶豫不決會出現到達退休年齡都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
女性45歲參保的退休年齡按照國發1978年104号文件規定,女性工人的退休年齡是50周歲,女幹部的退休年齡是55周歲。
2001年,原勞動部《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确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是55歲。
目前,全國各地在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規定上千差萬别。四川、青海、青島等地,仍然執行的是女性靈活就業人員50歲退休。有的地區是規定必須在2001年國家文件出台前在企業參保繳費已經15年才可以50歲退休,有的地區則是規定在企業參保10年以上就可以按照50歲退休。最為寬松的是廣東省,根據2019年最新的文件,隻要曾以職工身份參加養老保險而且50歲時不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就應當按照50歲退休。
到達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怎麼辦?
有人會想可不可以一次性補齊呢?或者向前補繳幾年,到50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呢?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繳費人員不得通過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然後辦理退休手續。一般來說就是延遲退休繼續繳費。
如果說在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已經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到達退休年齡以後可以繼續繳費60個月。如果能夠滿15年,就可以在滿15年的次月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待遇。如果仍不滿足繳費滿15年,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然後辦理退休手續。這是《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也是《社會保險法》出台以前的有關規定。
《社會保險法》出台以後,必須按月繳費滿15年才可以。
《社會保險法》也規定,如果不想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不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是60歲,跟45歲參保退休時間是一樣的。
經濟負擔問題大家都知道,靈活就業人員沒有固定的工作,随着年齡越大,收入肯定會降低。能否承擔養老保險繳費問題就是一個問号。
目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還是比較重。比如青島市2019年靈活就業人員單繳養老保險負擔是每月654元,一年是7800多元。随着社會繳費基數的不斷升高,負擔會不斷加重。
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劃不劃算?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肯定是劃算的,畢竟男同志也是60歲退休。按照15年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現在退休金也能拿到800~1000元。退休以後最主要的問題是會年年增加養老金,我們過去已經15年連續調整養老金了。
目前,女性的平均預期壽命大約是78歲。随着養老金的增漲,過去繳納的錢數,肯定會很早拿回來。而且養老保險最大的好處是一直供養到我們去世為止,這樣就能夠有效防備長壽的風險。
如果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社保,繳費檔次從幾百元一年到幾千元一年不等,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确定繳費檔次。當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也低。除了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外,基礎養老金隻有一兩百元。
因此,盡管45歲參加養老保險有這樣那樣的困難,但是隻要能堅持住,對于養老還是非常合算的。不過要注意,如果去世的話,真的有可能虧本,這一點風險還是要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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