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公講:“怒而無威者犯”。就是說,作為位高權重的領導者是不能夠輕易發怒的,一旦發怒的動作不能夠震懾住下屬,那麼自己将會失去權威而容易被别人冒犯。那麼是不是領導者什麼時候都必須闆着臉,一直喜怒不形于色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姜子牙就強調:“可怒而不怒,奸臣乃作;可殺而不殺,大賊乃發。兵勢不行,敵國乃強。”那麼怎麼操作才是正确的姿勢呢?我們認為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不輕易暴露自己的情緒,除非“劇情”需要。有部電影的台詞說得好——“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反過來講,責任越大,對于負責人的要求也越高。領導者手上掌控着組織的大量資源,并且具有很大的支配權,足以影響很多成員的前途命運,所以“聰明”的下屬重視揣摩上級的心理,時刻關注領導的情緒。這個時候領導者如果對于自己的情緒不加隐藏,很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成為他們借力打力的工具。當然如果領導者有意借此釋放某些信息,追求某種“戲劇性的”結果又另當别論了。
2.雷霆大怒不是目的,懾服人心才是目的。孫子兵法強調面對競争時,“上兵伐謀”是一種成本最低的取勝之道。其實“上兵伐謀”不僅應用于敵我雙方的競争,更多地也應用于組織内部的管理。如果能夠通過發一次脾氣,就能夠吓唬住一些人,令他們畏首畏尾,不敢做出損害組織利益的行為,不敢萌生損公肥私的想法,那麼領導者何嘗不可以雷霆大怒。
3.發怒之後要有“軟着陸”的措施,收放自如才是王道。正如暴風雨之後的天空會恢複甯靜一樣,領導者當衆宣洩情緒之後,一定要讓組織的氛圍恢複理性。俗話講:“打一下,揉三揉。”高明的領導者不會在“電閃雷鳴”之後無所事事,而是應該考慮如何緩解之前造成的緊張氣氛,對于應該撫慰的心靈進行安撫,對于應該表揚的事件及時鼓勵,最終還是要讓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占據主導。
總而言之,喜怒哀樂是人之常情,成熟的領導者并不是一味地“違逆人性”,須知老子所講的“道法自然”,才是所用謀略追求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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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之術:人性大多自私,高明的領導者如何用人馭人?閱後即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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