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
可自從他入住後
接二連三遭到騷擾
幾近崩潰
他在上海也沒得罪什麼人
究竟是誰幹的
和他有什麼仇什麼怨
作案的竟是七旬老人
小王在租住的兩年時間裡
多次被人用502膠水堵鎖眼
還被鋸掉水管、剪斷電線、潑了油漆
郁悶的他百思不得其解
為了找出始作俑者
他在門口裝了攝像頭
卻發現作案的是一個頭發花白的七旬老伯
小王更加覺得莫名其妙了
他壓根就不認識這個老人
兒子瞞着父親把動遷房賣了
小王報警後
警方找到了這位老人
原來他是這套房子原來賣主的父親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四年前,徐老伯老房拆遷分得該房産,一直居住在其中。但當時房産證上隻寫了徐老伯兒子徐某一人的名字,徐某趁父親外出旅遊時,在2016年12月底,與沈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簽訂總價為180萬元。
沈某先後支付共計130萬元給徐某,2017年1月9日徐某将房屋使用權給沈某。但因該房屋是動遷房,三年内不能過戶,因此約定三年後支付剩餘的50萬元并辦理過戶手續。
沈某之後就将房子出租給了小王。
老人居無定所 火冒三丈
等徐老伯旅遊回來
竟然發現自己的唯一住房
被兒子給賣了
他的東西甚至被扔在了樓道裡
老伯頓時火冒三丈
兒子沒提前跟他說過賣房的事
如今他居無定所
而兒子還騙徐老伯
隻拿到了10萬的房款
徐老伯認為買家沈某是個騙子
兒子隻拿到了部分價款
他還發現房子被沈某租了出去
他認為房産證上名字還沒改
沈某就沒有權利出租這套房屋
實在氣不過的徐老伯
居然想到了堵鎖眼、剪電線
這些損人不利己的辦法
兒子又反悔 不肯過戶了
這期間,徐某本人也覺得自己房子賣便宜了
一直拒絕與沈某見面
導緻無法簽訂過戶合同
沈某于2019年9月向寶山法院
就過戶房屋一事對徐某提起訴訟
訴訟期間徐某始終沒有應訴
最終法院判決徐某敗訴
要求徐某于2020年2月21日前
配合完成該房屋的産權轉移登記
沈某支付剩餘的50萬元尾款
但徐某依舊不接電話
直到今年5月父親案發後
才給沈某辦理了過戶
老人因極端行為 被拘役
其實,徐老伯本身可以
合法地去解決糾紛
可惜,他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
做出了極端行為
不僅令租客小王幾近崩潰
更是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目前,寶山法院以故意毀壞财物罪
判處徐老伯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
那徐老伯本來可以采用什麼方式
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
上海瀾亭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昊:
第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徐老伯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要求加入兒子與買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審理。徐老伯可以主張自己對該房屋具有共同的産權,要求撤銷該房屋的合同;
第二種途徑、徐老伯可以對兒子提起侵權之訴主張。兒子私自出售房屋的行為,侵犯了徐老伯對于房屋的共同産權,這兩種訴訟都可以幫助徐老伯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來源丨寶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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