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敬辭類與謙辭類?作者:梁海燕(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教授),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古代敬辭類與謙辭類?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作者:梁海燕(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教授)
本世紀以來,樂府學研究取得長足發展,理論建設愈加自覺。治學方法也由傳統學術之文獻整理、集釋箋注,推進到多學科、多角度的交叉綜合型研究。近年來,樂府通史的書寫頗受關注,但所面臨的困難也客觀存在。如何将綜合研究落到實處,亟須我們認真思考。
制度:樂府藝術的維系機制
樂府制度,包括曆代樂府部門、職官、職能、樂人等的設置、配備,以及樂器制作、用樂制度等。樂府藝術,本因樂府機構而得名。樂府始設于秦,漢初承之,負責朝廷常規禮儀用樂。至漢武帝,以重定郊祀之禮為契機,奠定了樂府機關作為國家最高規格禮儀用樂的專職部門形象。《漢書·禮樂志》曰:“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讴。”基于新郊祀禮的需要,漢武帝賦予樂府機關以俗樂行雅樂之事的特殊權限,影響深遠。借由孔光、何武在罷樂府時所上奏章,可清晰了解樂府内部人員構成、樂器配備,以及樂府所承擔的各項用樂事宜。樂府部門的設立,從國家制度層面為樂府藝術的實施提供支持。即使在漢哀帝罷撤樂府後,樂府仍被作為曆代朝廷禮樂部門的通用名稱。魏晉清商署,唐代太常寺、梨園、教坊,以及宋代大晟府、明清神樂署等,皆為各時代樂府藝術活動之體制保障。
除樂府制度外,朝廷所頒布實施的各項制度,也不同程度影響到樂府藝術發展。如後宮制度,與集中書寫女性悲怨的宮怨樂府的形成;選官制度,與樂府部門的職官之選。詩人王維就因精通樂律、擅長歌辭創作,釋褐為太樂丞。再如采風巡省制,與反映民生、評議時政的新題時事樂府的寫作,也有一定關聯。總之,以樂府制度為主體,結合其他國家制度,審視樂府藝術賴以存在與發展的維系機制,是将樂府納入國家禮樂文化建設的重要反映,也是必然要求。
禮儀:樂府活動的首要職能
《禮記·樂記》曰:“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禮儀之設,重在祭神尊人,确立共同理念,創建有序社會。孔子亦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不惟強調詩、禮、樂在先秦儒家教育中的重要,同時闡明以“禮”“樂”為更高階的一體關系。漢樂府三大組章,《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鼓吹铙歌十八曲》無不與祭祀、朝儀結合。蔡邕《禮樂志》所載漢樂四品:“一曰太予樂,典郊廟、上陵、殿諸食舉之樂。二曰周頌雅樂,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樂。三曰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群臣。四曰短箫铙歌,軍樂也。”是對東漢朝廷禮儀用樂的分類歸納。兩漢之世,樂府機構曆經擴張和罷撤,由實體而泛化,但禮儀維度上的樂府活動并未因之中斷。“漢樂四品”為後人展示了樂府部門服務于朝廷禮儀的基本格局。這一基于朝廷禮儀的樂府藝術分類,顯然早于文人詩學的建構。曆代關于樂府的文獻記載,首見于史書“音樂志”“禮樂志”中,正是對樂府擔當禮儀功能的曆史認定。
樂府藝術承擔朝廷禮儀職能,奠基于先秦,正名于秦漢。魏晉以後,雖有創變而沿革有序。先秦六代之樂,至秦唯餘《韶》《武》,此二舞遂成為後世體現本朝治國精神的文舞、武舞的祖襲對象。或于舞樂名稱稍加變革,“以示不相襲”,但樂舞體制大緻定型。隋世《文舞歌》《武舞歌》,唐世《七德舞》《九功舞》,都是國家用以宣揚治國精神的重要樂舞。《韶》樂的安詳和雅,《武》樂的威武铿锵,已成為中華民族文、武兼濟的民族性格。
音樂:樂府歌詩的審美載體
音樂的維度,既包括樂,也兼指舞。雅樂、俗樂的分界及動态轉化,是認識樂府音樂性的重要環節。西漢樂府所掌主要為俗樂,廣泛吸納民間流行藝術及外來音聲。彼時之雅樂,主要指上古三代以來流傳的古樂,歸太樂管理。漢魏以後,雅樂不傳,“樂府”作為朝廷禮樂機關通用名稱後,樂府藝術的範圍,也擴大為所有朝廷禮儀用樂及其所配歌辭。樂府音樂的雅、俗之别,除以施用場合為标準外,還兼取時代标準。如沈約批評時下流行的吳聲、西曲“歌詞多淫哇不典正”(《宋書·樂一》),卻視前代舊樂為古雅,對漢魏時期的相和歌、鼓吹曲及雜舞曲進行搶救式著錄。但南朝以來的清樂,在隋、唐部伎樂中又被視作華夏正聲。崇雅抑俗的音樂觀念,直接導緻崇古抑今的樂府文藝觀。劉勰《文心雕龍·樂府》、鄭樵《通志·樂略》、朱乾《樂府正義》所論莫不如此。但衆所周知,真正推動樂府藝術經久不衰、滋生文體新變的,更多來自流行俗樂的藝術魅力。
從樂舞表演角度審視樂府,是對樂府藝術審美性的還原。樂府歌詩,本以音聲為貴。故樂家傳樂,“所務者聲,不先訓以義。”(《宋書》卷十一)有些樂府歌詩,或本出民間歌唱,但作為流行于宮廷及上層社會的表演藝術,經專業樂人加工、表演,已與民歌有所不同。如《陌上桑》的誇飾手法、喜劇效果,《有所思》的三段式場景轉換,都是表演藝術的沉澱。但歌、相和歌、吟歎曲、蜀國弦等,皆為不同歌唱藝術。大曲又往往有豔、解、亂等不同樂段。再如南朝吳聲、西曲,始為民歌,“列于樂官”後,各曲表演需歌者幾人,舞者幾人,配何器樂,皆有定準。有些曲目還要加入和聲,配有解曲、送曲等。音樂歌舞不僅是樂府藝術的審美載體,也是其完整的曆史呈現。
文辭:樂府文體的詩學建構
樂府文辭的最初形态為“歌詩”。漢之樂府文體,本名“歌詩”,其留存至今之文辭,即今所謂漢樂府詩。“歌詩”形态的樂府文辭,基于人類抒發情感的自然需求,具有永久生命力。漢魏樂府俗樂歌詩,無論出自王公貴人,抑或采自四方民間,主要抒吐世俗人生各類問題。如表達長生願望的遊仙樂府,吟歎人生苦短、及時行樂的宴飲樂府,在兩漢樂府中占有相當比例。歌詩形态的樂府文辭,體式随音樂流轉呈現新變,表現出自然詩學特色。如漢魏相和歌辭多用五言叙事體;南朝吳聲、西曲所孕生的五言四句短歌體;隋唐時期,中外音樂深度交流催生燕樂新聲,五、七言絕句遂為最流行之歌辭體。樂府歌詩文體之變,皆緣于音樂藝術之變。宋元以後詞曲,據其音樂文藝性質,世人亦名樂府。唯其進一步脫離朝廷禮樂,文人詞曲亦不複慕尚古樂府精神,故一般不再納入樂府學範疇。
樂府文辭的另一種形态為“詩歌”,包括文人拟賦古題或自作新題的樂府體詩歌。文人寫作不入樂或不以入樂為直接動機的拟樂府,與文人詩藝自覺化同步,發生在魏晉時期。在樂府由“歌”到“詩”的文人詩化過程中,曹植起到關鍵作用。曹植樂府主要作于人生後十年,以歌詩之體抒寫内心悲怨,具有深刻的情志寄托。魏晉以後,文人拟樂府逐漸脫離音樂母體,側重從文辭與情感層面進行藝術提升。如陸機拟樂府,援引辭賦鋪排藝術,語辭奇巧新警。鮑照寄寓身世感慨,“嘗為古樂府,文甚遒麗。”齊梁詠物之風盛行,沈約、謝朓等人以賦題詠物之法題寫漢魏古樂府,獨辟蹊徑。時至唐代,文人樂府創作在理論與實踐兩方面皆成就斐然。盧照鄰、李白、元結、韓孟、張王、元白等人,皆力革因襲,托古創新。李白“古樂府之學”代表了盛唐文人樂府詩藝術最高成就。總體來看,中唐以後樂府文辭在文人詩學中的意義,一為修德,二為察政。韓孟詩人,多因仕途不遇、身世坎坷,因而往往借古樂府歌詩砥砺心志,勸人勵己。張王、元白則以反映時事世風的新題樂府聞名于世,學界論之已多。在唐人的手中,文人樂府詩體的幾種類型,基本已經開拓完畢。兩宋時期,是為樂府總集編纂與對漢唐樂府理論的整合、總結,出現了郭茂倩《樂府詩集》這樣的樂府學集大成之作。
綜上所述,自其生成之日起,樂府就是存在于多維曆史空間的綜合藝術體。簡言之,其本于朝廷“制禮作樂”之需,依托于朝廷樂府制度,融入各類禮儀活動,并在音樂史雅、俗嬗變中不斷獲得新變,同時文辭寫作沉澱為文人詩學。從綜合藝術角度審視樂府發展史,制度、禮儀、音樂與文辭正是四個重要維度。
《光明日報》( 2022年09月17日11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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