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混合銷售和兼營嗎?兼營與混合銷售一直是困擾财務人員的一個問題,看似相似,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稅收概念,可千萬不要混淆哦,不然可能會産生不必要的稅務風險,今天通過兩個小例子,明晰兩者的區别,趕快學習吧,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你知道什麼是混合銷售和兼營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兼營與混合銷售一直是困擾财務人員的一個問題,看似相似,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稅收概念,可千萬不要混淆哦,不然可能會産生不必要的稅務風險,今天通過兩個小例子,明晰兩者的區别,趕快學習吧!
根據《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
一、混合銷售
(一)含義:指同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
(二)稅務處理
1.一般處理:從主業交稅的情況
( 1 )從事貨物的生産、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 2 )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2.特殊處理:分别核算納稅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産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别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别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兼營銷售
(一)含義:指納稅人的經營範圍既包括銷售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包括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但是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不同時發生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
(二)稅務處理
1.分别核算銷售額:分别适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征稅;
2.未分别核算銷售額:從高計征 ;
三、舉例說明
【案例一】:張三去好又來商場購買了一台抽油煙機,商場還提供上門安裝服務,商場既銷售抽油煙機,又上門提供安裝服務,這項行為有銷售貨物又有提供服務,所以是混合銷售;
【案例二】:張三去好又來商場購買了一台抽油煙機,同時又在商場吃了炸雞,商場既銷售了貨物又提供餐飲服務,但是銷售貨物和提供餐飲服務沒有什麼聯系,銷售抽油煙機和提供餐飲服務是獨立的應稅行為,應該分别核算銷售與服務行為,所以是兼營行為。
從以上兩個舉例你分清楚了混合和兼營的區别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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