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是電力設備保護宣傳月
如今,人們的衣食住行都離不開電
像手機、電腦、空調,電車等
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也有人貪圖利益
竟然非法竊電
他又是如何動手腳的
又将面臨怎樣的處罰呢?
2020年8月份,禅城供電局工作人員對佛山市禅城區石灣街道進行針對性用電檢查,但沒想到,一家超市的電表竟暗藏“玄機”。
南方電網廣東佛山禅城供電局
用電檢查班副班長潘肇鋒:
這個電表被人人為做了手腳。電表裡面人為安裝了3個電阻作為分流,這種方法就是故意去更動計量裝置,導緻我們電量損失,漏計電費。
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進行證據收集,并聯系超市老闆核實。經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計量中心鑒定,該電表計量裝置不合格。
潘肇鋒表示,偷電行為發生在2019年至2020年8月,損失了有30多萬度電,折合人民币約20多萬元。
南方電網廣東佛山禅城供電局
副總經理 宋宇:
竊電會導緻我們電網出現電壓不穩 ,或者出現頻繁停電現象,容易造成觸電傷亡事故。線路過熱導緻容易出現火災風險,我們設備可以做到每天一次數據分析,發現(竊電等問題)和現場确認。
掌握充分證據後,禅城供電局工作人員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現場調查取證及後續偵查,該戶竊電情況屬實,涉及金額20餘萬元,随後由檢察院對涉案嫌疑人提起公訴。
佛山市禅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崔惠貞:
嫌疑人為達到少交電費的目的,非法改裝電表,偷漏繳電費。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5萬元,退賠電費人民币20餘萬元。
佛山市禅城區普法辦提醒
電是商品,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非法竊取電能、不得以任何手段不計量或者少計量用電,非法竊電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
轉自:小強熱線
來源: 佛山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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