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辛苦了一天,駕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家有産權的停放機動車車位,被他人車輛給占了,您會怎麼辦?
我想,您是不是應該會:
看看所占車輛,有否留電話。
如果沒有。
于是,您是不是會與物業或社區取得聯系。如果物業或社區以“沒有執法權”之由,表示愛莫能助。
于是,您是不是會報警?
如果,這裡隻是如果,如果警方表示無能為力,您會怎麼想,又會怎麼辦?
這事,我多年前碰到過。
當時的對話内容(大意)
……此處,省略我報警、警方“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理由内容。
我有點憤怒:如果警局大門被車堵了,你們怎麼辦?
電話那頭平靜告知:這,我們還沒遇到過。
……
但這事,前天,有地方又碰到了。
有媒體報道,某沿海城市市民吳女士自家車位被鄰家占了。當社區、物業與警方皆稱“無能為力”後,請看網友的反響。
:應該是物業的責任,收了管理費,不管,那繳啥管理費呢?
:物業肯定有責任。無停車位的車怎麼就進到了産權車庫呢?
:小區車位第一管理責任在物業,這是第一鍊,在物業盡責但處置遇困難的情況下,第二責任鍊即相關執法部門必須跟進。管理責任不能出現真空。
:這不就是家裡進賊嗎?公安職責!
:這難道不是公安的職權嗎?
:高鐵霸座剛開始也是沒人管,後來還是歸乘警管了。
:最後隻是把車拖離太讓人失望了。一點違法成本也沒有。這種不文明行為應該重罰!否則,以後誰都可以這麼效仿。
:小事不處理,最後激化社會矛盾。
……
一位法律界人士認為:依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财物的規定,吳女士因自家車位被占,警方可對占位車輛主人或使用人予予治安管理處罰。同時,确保車輛不損壞前提下,吳女士可自行或請求物業對所占車輛拖離,并報警方,因此所緻拖車費用等,可要求對方承擔。依《民法典》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占車位的車輛業主或使用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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