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銷人的最高職級:
作為職業營銷人,最高的職階是公司分管營銷的副總經理或副總裁。有點類似于職業軍人,他們軍旅生涯的最高職位是軍隊專業副職,一般不會成為總司令。
縱觀最高軍隊專業副職的成長路徑,基本上都是由普通士兵逐級成長起來的。在選用這些關鍵領導人的時候,一方面要看立場是否堅定?是否忠誠?是否可以和統帥保持一緻?另一方面看其戰略觀與領導能力。
對于企業而言,選拔或外聘營銷負責人,首先考慮的是“德”。忠誠度、職業操守等都屬于“德”的考量,然後才考慮其專業技能、管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等。
二、高層崗位簡析:
崗位名稱是從事崗位的具體名稱,用來說明這個崗位是用來做什麼的,是工作職責拟定的前提。在消費品行業,企業營銷負責人的崗位名稱主要有三種:銷售總監、營銷總監和營銷副總。這三種崗位名稱的授權、工作職責等具體内涵是區别的,在一些民企,很容易混淆這三個名稱,随便叫什麼名稱都可以。所以,首先明确下這些稱謂的内涵。
總監:一般為某項領域的第一監管人。如項目工程總監,财務總監,人力資源總監、銷售總監等,在企業中也是高層管理人員。根據具體授權,還可以分為總監和高級總監。雖然屬于高層管理者,但實質上還是部門長,管理與運營一個部門或一個子系統(如:事業部)。如銷售總監,隻對銷售部門或銷售系統具有管理與考核權。在工作流程上,與公司其他部門或子系統負責人的崗位關系是平行的,即使這些負責人的崗位名稱是經理。銷售總監隻能要求公司其他部門或子系統的負責人支持與配合工作,但不能下指令,不具有對公司其他部門或子系統的考核權與強制力。
從營銷系統來看,總監有分為:銷售總監、營銷總監、運營總監、市場總監、品牌總監、推廣總監等,名稱不同,具體的職責也會不同。僅就最常見的銷售總監和營銷總監而言,雖然都要對經營成果負責,但在負責的内容上又有所不同。
銷售總監隻需要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指标、達成銷售回款即可。至于品牌建設與維護、傳播與推廣、費用預算等一般不屬于銷售總監的工作職責。銷售總監隻管轄銷售部,他的工作目标是短期的,工作重心是隻重視當下。
營銷總監除了需要完成銷售總監的工作内容外,還涉及到品牌運營、傳播推廣、費用預算及使用掌控等。所轄的部門除銷售部外,還有市場部。一般而言,營銷總監的工作目标也是短期的,工作重心也是隻重視當下。
而營銷副總則不同。他是作為公司經營管理最高層面的代表負責分管營銷各個方面的負責。更需要有宏觀的視野和戰略的眼光,在督促下屬完成當下的業績外,更注重企業長期的發展和對競争對手及行業發展趨勢的研究。參與考核公司其他子系統的工作成果。
因此,營銷副總經理或副總裁,是職業營銷人的最高職級。
無論是銷售總監還是營銷總監都不具有參與公司經營戰略的決策權,僅有建議權。銷售總監或營銷總監更多的是将公司經營戰略轉化為營銷策略,再分解為可以執行的行動方案。并監督與推動這些方案的落地。
銷售總監/營銷總監更多的是對所轄部門及人員的日常管理能力,通過管理措施的拟定和實行,提升效率,保證業績達成。
三、營銷層級:
企業管理中,無論是線狀還是網狀組織,一般由執行層、監督層、管理層、經營層和決策層等五個層級組成。銷售總監/營銷總監所處的層級是管理層偏上、靠近但不是經營層。經營層是以總經理/CEO為首的,由副總經理/總裁、事業部總經理組成的經營管理班子。
之所謂人們習慣稱:“經營管理”,是因為企業存在的唯一意義是追求效益與利潤,也就是經營成果。在經營成果達成之前,所有的管理手段及管理系統建設對于企業而言都是成本。管理本身不是目的,保證經營結果達成才是目的。管理手段及管理系統建設必須服務并服從于經營成果達成。
由此可見,經營高于管理,管理服務并服從于經營。管理隻是日常工作行為,雖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還是處于策略層面。如營銷管理策略、人力資源管理策略、财務管理策略等。經營則更多地屬于戰略層面,涉及面更宏觀、時間更長久。策略一般以年度為單位設計,而戰略設計的時間跨度至少是三年。而且涉及面不僅僅是企業内部的,還包含着對競争對手、國家/地方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發展趨勢等多方面的分析與判斷。這些都不是作為部門長的總監級别所能決策的,需要由總經理/CEO牽頭,帶領經營班子完成戰略分析和判斷,供董事會或投資人進行決策。
在企業内部,作為平行部門的領導,總監不能指揮其他部門工作、不具備對其他部門的考核權,但有審議與建議權。營銷副總經理則可參與宏觀戰略決策、具有要求其他部門支持配合的權力,因為他至少具有參與人力獎罰制度的審議、參與各部門評估與考核的權力。
營銷副總除了督促與追蹤業績達成外,更需要從宏觀層面配合公司其他其他系統的運行順暢、在戰略層面上保證經營不能偏離方向、在财務層面上保證公司資金鍊的完整與經營成果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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