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戰友大家好,如果憑服務年限享受優待,政策好制定嗎?實際好操作嗎?
首先,優待證上服役年限是重要信息。
大家看到我們的退役軍人優待證拿到手之後,有四個信息比較關鍵,姓名、性别、服役年限和發放單位,那麼大家比較關注的就是這個服役年限。
退役軍人優待證上的這個服役年限,他是精确到幾年幾個月的。所以我們的戰友不由自主地就會想到,為什麼會這麼精确,為什麼這些優待證的上面,就這個關鍵的信息要放在上面,立功、授獎、是否參戰等信息都沒有放到優待證上面。所以,有的戰友自然會想到,很有可能在制定優待政策和實施相關的待遇的時候,服務年限是個很重要的參考依據。
其次,官方解釋優待項目與服役貢獻挂鈎。
那麼我個人就想,退役軍人事務部确實也解釋說,退役軍人享受的優待要跟服役貢獻的大小挂鈎。那麼服役貢獻的大小,服役年限當然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但是現實當中這個政策好不好制定,實際又好不好操作?
我個人理解,你說服役貢獻大小怎麼衡量?一個是服役年限,一個是立功受獎。當兵時間長,感覺服役的貢獻大一些,立功的等級高,那服役貢獻大一些,表面上是不是這樣子?
第三,估計政策不好制定。
但是你政策好制定嗎?比方說立一等功跟服役30年是什麼關系呢?服役30年的可能沒有立過一等功,但是當兵兩年有可能立一等功,這個兩者是誰比誰待遇高呢?是讓你一等功的享受的優待更多,但那是兩年義務兵,還是讓服役30年的戰友享受優待更多,但他沒有立過一等功,可能立過三等功,所以政策也不好制定,實際也不好操作。
第四,不用過于糾結。
不過我個人想,如果我們總是糾結在這上面就完了,就失去了退役軍人優待證的初衷。
退役軍人優待證隻是一個面上的,給我們退役軍人的一個優待的憑證。象征着個人的參軍的一個榮譽。其實我們憑優待證享受一些項目,不管是多是少,其實都不要太在意這個。
比方說,如果你在意這個太多了,就完了。一個戰友立一等功,一個戰友立二等功,一個戰友立三等功,那在銀行辦業務,還要按立功順序來排嗎?這個就完全沒意思。
所以,我個人覺得大的原則似乎是服役貢獻大小跟優待挂鈎。那麼你涉及到發錢這種待遇的時候,可能比較好發。當兵一年發幾十塊錢,這個可能好界定,但是你真的在現實當中的優待證的層面就不好解決。
所以真的除了發錢這種之外,其他的優待或者還有打折也可以關聯立功等獎,其他的,比如坐公交車、地鐵這塊免費,就不能說得太具體。
我個人覺得,服役年限跟享受優待可能有一點點關系,大家也不要太關注他。
那麼大家對此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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