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高院審理了一起真假“紅日”商标侵權糾紛案,判決被告賠償5000萬元經濟損失及45萬元維權費用,是家電行業迄今為止判賠數額最高的知識産權侵權糾紛案。
這次案件的主角是原告廣州市紅日燃具有限公司(下稱紅日公司)和被告廣東睿尚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後改名為廣東智美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智美公司)。
紅日是紅外燃具領導品牌,在陝西、河南、河北、江西等省耕耘二十餘年,占據廚電市場份額前列。
經查詢,紅日公司最早于1995年5月申請了“紅日 REDSUN”商标,指定用于第11類的“燃氣爐具;燃氣熱水器;電熱水器;抽油煙機;消毒碗櫃”等商品上,1997年被核準注冊。
此後,紅日公司又陸續在第11類-家用電器申請了多件“紅日及圖”商标,曾被國家商标局認定為馳名商标。
被告智美公司是什麼情況呢?說起來,智美公司和紅日公司還有一段淵源。
智美公司的創立者曾是紅日公司市場部員工,2016年離職後“自立門戶”生産出售名為“紅日E家”的集成竈等産品。
他還利用在老東家積累的“人脈”,聯合紅日公司在江西、河北、河南、陝西4家原省級經銷商,進行大規模銷售。
在宣傳和銷售中,智美公司一直企圖将“紅日E家”與紅日公司産品聯系起來,甚至引導消費者認為“紅日E家是紅日的升級産品”。
2017年,紅日公司發現之後将智美公司和4家省級經銷商告上法院。
2019年初,法院一審認定智美公司及4家省級經銷商構成商标侵權及不正當競争,且侵權惡意明顯,獲利巨大,支持了紅日公司5000萬元的賠償請求。
智美公司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廣東高院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小知有話說:
商标侵權案時有發生,對于企業來說,提前進行商标保護和防禦是關鍵。
曾有真實的案例,奶茶品牌因沒有獲得注冊商标,在山寨店滿天飛時維權無門,最終導緻“李鬼當道”,造成劣币驅逐良币的局面。
所以,防止他人侵權,一定要做好商标布局,這樣就算侵權行為發生,企業也可以通過商标來維護自身權益。
而且随着商标法對侵權行為打擊力度的增強,侵權成本增大,侵權行為将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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