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反間諜法頒布實施七周年,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反間諜法頒布實施七周年
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破獲一大批非傳統領域重點案件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頒布實施7周年。反間諜法是我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7年來,以國家安全法為統領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逐步完善,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内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核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一批法律相繼出台,為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提供了堅實法律保障。
随着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提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等勢力危害我國家安全的行為已經不再局限于傳統領域,非傳統安全領域的敵情形勢越來越突出,給我國經濟社會安全平穩發展帶來了風險隐患。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統籌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陸續破獲了一大批非傳統領域重點案件,消除了許多現實和潛在的危害。
2019年6月,國家安全機關接到群衆舉報,反映某海洋公益組織在我境内設立海洋監測點,搜集海洋監測數據。該組織負責人對各監測點有關人員稱,所有監測數據均為官方搜集和使用,以國家有關部門需要數據的名義,要求各地監測點通過互聯網每兩個月向該組織上報“監測數據”。但國家安全機關核實發現,有關部門從未接收過相關組織提供的數據信息。據此,國家安全機關對相關情況展開調查。
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發現,該組織有着複雜的境外背景,自2014年以來,持續接受20多家境外機構資助。僅2018年至2019年一年多時間,就接受了200多萬元境外資金,其中僅一筆資金向有關部門備案。
該組織依據某境外研究機構制定的流程,在我沿海地區設立海洋垃圾監測點,搜集垃圾種類、重量、分布密度等信息,形成并發布中國海洋垃圾地圖和研究報告。在該組織發布的垃圾監測報告中,宣稱“其檢測的垃圾數量、重量密度分别是我國官方公布數據的20倍和8倍”。這些數據被境外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抹黑炒作我環保問題,對我國際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據調查,該組織自2015年起至被依法處置前,在我國設立的監測點,基本覆蓋我國自北向南海岸線,輻射我國南海、東海、黃海、渤海區域。同時,該組織設立的22個涉軍監測點,已對我海上軍事安全構成現實威脅。其收集的經緯度、環境、地質、海洋流量等信息,極易被境外情報軍事機構利用,對我造成潛在威脅。
國家安全機關依據反間諜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責令該組織進行整改,關停22個涉軍監測點,消除不良影響。依據反間諜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和《反間諜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對該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警告”處罰。
相關專家告訴《法治日報》記者,信息化大數據時代,數據的使用、處理和傳輸早已走進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數據應用為行業發展、企業生産和人們工作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因數據洩露所帶來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突出。近年來,我國各行業産業、重要企業的基礎性數據一直是境外間諜情報機構觊觎的目标,如果社會各界和人民群衆對此沒有警惕,在不知不覺中被利用,讓這些數據洩露到境外,積累到一定程度并進行綜合分析,就能夠反映出我國經濟運行、國防軍事等重要情況,将對我國各領域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記者 趙婕)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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