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綠燈正常行駛過十字路口,行人闖紅燈被撞死,這個“正常行駛”要根據交警現場勘察做出責任認定,認定機動車是否屬于正常行駛?司機有無過錯行為,才能做到正确判罰。行人闖紅燈,大概會有以下幾種情況發生。
※ 司機正常綠燈過十字路口,當發現有行人突然闖紅燈時,雖采取了緊急制動和其他避讓措施,而且並不超速,終因無法躲避而緻行人死亡,司機無過錯,但交法規定,這種行為司機也要承擔10%的人道主義賠償。
※ 行人違法闖紅燈,機動車雖然是正常綠燈過路口,但疏于觀察,采取避讓措施不得力,緻使行人死亡的,行人占主要責任,機動車負次要責任。
※ 行人雖然違法闖紅燈,但機動車在綠燈過路口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如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機動車帶病行駛、無證駕駛、明知有行人在闖紅燈,能采取避讓措施而不采取,緻行人死亡的,機動車負主要責任或全責。
※ 有證據表明,行人闖紅燈屬于故意碰瓷者,司機一分錢不賠。
一旦機動車被認定承擔主要責任或全責緻人死亡的,就要負刑事附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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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講法哒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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