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二手房交易指引?11月22日,深圳市房地産中介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發布房源廣告的通知》,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深圳發布二手房交易指引?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1月22日,深圳市房地産中介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範發布房源廣告的通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11月19日,深圳新版二手房交易網簽系統正式上線,引入單邊代理模式。在此模式下,房地産中介方更應回歸服務本質,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通過政府部門規範委托為前提,自覺規範房源廣告發布行為。
進一步通知要求,房地産中介機構、中介人員通過深圳市房地産信息系統與委托人在線簽署《深圳市二手房委托出售合同》後,獲取有效房源信息編碼,方可對外發布相應房源信息。
房源信息發布時務必載明、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編碼,并包括房源編号、項目名稱、建築面積、行政區域、本小區政府參考單價、本套房源參考總價、委托房地産經紀機構等必要信息。
考慮到新舊系統過渡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通過舊版系統生成編碼且有紙質委托合同的,視為有效房源編碼,上述情況之外房源編碼均視為無效。
根據《深圳市房地産市場監管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房地産經紀機構對外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并附有相應的信息編碼”,無有效房源信息編碼不得對外發布房源信息廣告。
要求指出,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自行梳理複核房源委托關系,對不合規房源主動下架自改。
本文源自觀點地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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