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日前,自裁判文書網獲悉,良品鋪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良品鋪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品鋪子)原負責人盧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向加盟商索賄22.5萬元獲刑。
判決書顯示,2018年間,盧某某多次向加盟商索賄。2018年1月,盧某某以良品鋪子行政費用超支,找商場方商談良品鋪子進場經營需要公關費為由,向加盟商劉某索要人民币5萬元。2018年7月,盧某某以與商場方談進場事宜招待費超支為由,向加盟商李某索要人民币4.5萬元。在此期間,盧某某以把良品鋪子的店面交于兩人經營為由,向兩人索要人民币各5萬元。盧某某在夜總會進行消費後,收受李某給予的1萬元。
另經法院審理查明,盧某某還指使良品鋪子工作人員向為良品鋪子店鋪裝修的公司索要過2萬元。
2018年12月19日,盧某某被逮捕。案發後,呂某某家屬把所有贓款退回。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認為,盧某某身為良品鋪子深圳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
資料顯示,良品鋪子2006年8月成立于武漢,至今有超過2000多家店鋪。加盟良品鋪子需要有60萬以上的投資資金和100萬元的流動資金,且擁有60平米以上的核心店鋪資源等。
關于本篇文章的更多報道,我們已在【和訊财經APP】上刊登,應用商店搜索“和訊财經”,下載并參與猜指數活動赢取京東卡和萬元現金大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