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從價消費稅計算公式是什麼?消費稅的計算是很多會計新手都十分感興趣的話題,為了幫助大家能夠更加清晰的理解,小編在下文中羅列出了一部分相關資料,希望大家能夠通過閱讀會計學堂的整理得到啟發。
從價消費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答:從價計征公式: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
從量計征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複合計征公式: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 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适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适用稅額标準計稅方法
3、自産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産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産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 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适用稅率
怎樣計算消費稅稅額?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額
一、消費稅是"價内"稅. 某應稅産品售價為117元(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 應納消費稅稅額=117/1.17*10%=10元.增值稅和消費稅最大的區别是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内稅.本例中銷售收入隻有100元(117/1.17).消費稅是用100元*稅率計算的.
二、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實行複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稱銷售額,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如果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發生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合并收取的,在計算消費稅時,應當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款的銷售額.其換算公式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 增值稅稅率或者征收率).
綜上所述,大家看完了從價消費稅計算公式是什麼的介紹,不知道對這個問題消化吸收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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