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 (2021—2035年)》(下簡稱《規劃》)。到2035年,廣東将基本實現新型城鎮化,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82%,城鎮常住人口1.1億人。
廣東錨定2035年基本實現新型城鎮化目标。到2025 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7%,城鎮常住人口10150萬人,城鄉居人民均可支配收入比控制在2.3左右。
将全面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規劃》顯示,廣東将全面放開放寬落戶限制。調整完善廣州、 深圳兩個超大城市的落戶政策,建立健全積分落戶年度指标逐年增長機制,及時調整對社會有特殊貢獻的護理人員、環衛工人、 技術工人等普通群體的落戶指标;精簡落戶積分項目,确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鼓勵中心城區與郊區新區采取差别化落戶政策。全面放寬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落戶限制,将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由不超過5年進一步放寬到3年以下。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II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落戶限制,确保外來常住人口落戶标準一視同仁。
在除廣州、深圳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支持粵東粵西粵北城市特别是人口機械增長率為負的地市探索符合條件的返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有序引導本地鄉村居民就地就近進城落戶。到2035年,全面取消除個别超大城市中心城區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基本實現人口自由落戶。
外來工将納入城鎮住房保障
《規劃》顯示,廣東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将外來務工人員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擴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對外來務工人員覆蓋範圍。引導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等人口淨流入量多、需求量大的城市,逐步将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将居住年限和社保繳納年限作為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住房租賃補貼的主要條件,确保外來務工人員與本地戶籍居民在申請條件和審核流程等方面一視同仁,優先保障舉家遷徙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需求。結合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城新區開發,建設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提升城鄉結合部的外來務工人員集中居住區配套設施水平,改善企業集體宿舍等居住條件。允許外來務工人員在經常居住地繳納和領取住房公積金。
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規劃》顯示,廣東有序推進城市更新,針對老城區功能偏離需求、利用效率低下、環境品質不高的存量片區,采用全面改造、 微改造、混合改造的方式,推進以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 “三區一村” 改造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動,複興老舊空間、提高功能品質、 釋放發展活力。
支持符合條件的城中村納入國家和省棚戶區改造計劃,享受棚戶區改造政策。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因地制宜按照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确定改造内容,重點改造市政配套基礎設施以及小區内建築物屋面、外牆、樓梯等公共部位,鼓勵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
按照完整居住社區标準,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闆行動,完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等。鼓勵老舊廠區進行空間功能置換,推動一批“ 工業鏽帶”改造為“生活秀帶” 、雙創空間、新型産業空間或文化旅遊場地。繼續推進有條件老舊街區打造街區經濟,優化規劃布局、完善配套設施、打造特色街景,建設品質高端化、業态多元化的商業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發展成為新興文旅商業消費集聚區。
重點推進珠三角地區城市開展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鼓勵成片連片改造方式,按照城市标準對城中村進行整體重建或整治修繕,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和農民集體合作共赢模式。
推動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增加住房供應
《規劃》顯示,廣東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新型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堅持因城施策、 “一城一策”,穩定地價、房價和預期,穩妥實施房地産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多渠道增加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
加快住房租賃法規建設,加強租賃市場監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權益。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空閑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加大公租房建設規模,鼓勵和引導各地在城市更新中配建公租房,繼續做好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市民的保障工作。支持推進廣州、深圳、佛山、肇慶全國住房租賃試點工作,抓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廣州、深圳全國試點和珠海、佛山、東莞省級試點工作,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大力支持廣州、深圳等人口流入集中、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産權住房,穩步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
廣州多個區片被點名重點建設
《規劃》顯示,廣東推動中心城市打造全省發展核心引擎,充分發揮廣州、深圳國家級中心城市的核心引領帶動作用,積極培育珠海、汕頭、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佛山、東莞省級經濟中心城市, 集聚整合高端資源要素,全面提升國際化、 現代化 水平,引領全省高質量發展。
其中,提升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發展能級,支持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和 “四個出新出彩” ,加快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科技教育文化醫療中心,打造全球營商環境新标杆。發揮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引擎作用,打造以廣州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南沙科學城、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科學城為主陣地的科技創新軸,建設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型城市。
優化城市生态網絡、交通網絡和生産生活網絡,提升中心城區綜合城市功能,高質量推進老城更新改造,高标準建設南沙副中心和空港經濟區、中新廣州知識城等郊區新城,促進中心城區、郊區新城之間互聯互通和功能互補。有序疏解中心城區專業批發市場等非核心功能,推動物流園區改造升級為公共配送中心,促進過度集中的優質教育醫療等資源向郊區新城和周邊城市遷移,以“繡花功夫” 治大城市病。
南都記者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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