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問題是哲學探索中經久不衰的命題,這一關注實際融合了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最終形成了包含社會與自我關系的有機整體。馮契先生的理想觀包含了個人理想、社會理想、道德理想和審美理想等,其中前兩者構成了我們所要探究的人生理想。
馮先生從“智慧”學說的角度,賦予理想新的價值内涵,深入挖掘了人的本質力量,也由此為個體認識和實現理想提供了有力的指引。
一、理想應該如何被認識1.1理想的内涵
對于理想内涵的界定,學界在馮契學說确立之前業已形成普遍觀點:理想是人們通過實踐活動可以實現的奮鬥目标;理想是人們從事實踐活動的動力源泉;理想是“自在之物”轉化為“為我之物”的過程。但是這種普遍的理想内涵,僅僅是真理性的指導,是主體通過把握客觀世界的本質和規律,通過實踐将自在之物化為為我之物的過程。但是這一過程忽視了對于人道的考量,忽視了對于人格的追求,因此這種僅僅從知識層面對理想的解釋,有其理論缺陷。
而在馮契先生看來,理想是關于“性與天道”的理論,既要通過實踐化自在之物為為我之物,又要把握住人的本質,培養理想人格。實現理想的過程就從外在世界拓展到了内在世界,這一轉化過程,也就是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的過程。這一本質力量對象化的過程,就體現為對真、善、美和知、情、意的統一。馮先生也随即将對理想概念的界定,從知識層面躍升至智慧層面,從智慧的高度來建立其理想觀,因此完善和發展了以往學說對于理想的解釋。
1.2理想的要素
在智慧說的學說體系之中,馮先生運用的“理想”一詞是廣義的,也就是涉及了人類精神的所有活動領域,而這一切都立足于人類的勞動,因此馮先生認為勞動就可以看作是這種理想形态的觀念得到實現的活動。他從對建築師觀念所做的分析中,将理想的要素提煉歸納為三:其一,“理想總是反映現實的可能性,而不是虛假的可能性”,此即對于客觀規律的承認,指明理想并非主觀臆造,而是有現實土壤使其得以産生,在現實條件之下可能性才能轉化為現實,才有樹立理想和實現理想的可能;其二,“理想必須體現人的合乎人性的要求,特别是社會進步力量的要求”,此即确立理想是建立在人類進步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之上的,他将那些不符合人性,反映社會落後和腐朽力量的事物排除在了理想之外;其三,“理想必須是人們用想象力構想出來的”,由此可見理想有訴諸感性的成分,由此形成感召力和驅動力,在想象力的刺激之下,人為可以達到的目标注入了内在動力,在精神上獲得了力量,由此促進理想的最終實現。
二、個體如何形成理想觀
在一般意義上,人生理想是以價值體系為依托的,人生理想的确立蘊含着價值判斷和價值選擇,而價值體系則與天人關系、理欲關系及群己關系密不可分。因此馮契先生從群己關系的視角,将人生理想區分為社會理想和個人理想進行考察。馮契先生指出,“人總是根據對自身(社會和個人)的認識來提出人生理想,并力求在實踐中把理想化為現實”,“人們總是将理論認識提供的可能性和人的需要結合起來,以形成理想”,這二者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相互統一的,它們在發展過程中不斷修正推動,最終才構成并塑造了個體的理想觀。
理想的統一要素
理想是一個統一體,其中包含了各種要素,在馮契先生對理想的内涵界定之中,他構建了“真”、“善”、“美”三個維度,而理想的實現,理想人格的培養,是這三者的融合與統一。
馮契先生用“真”建構了理想的第一個特性,為我之物的“真”是真理性認識的現實,由自在之物轉化為為我之物,是主體的觀念符合主體之外的客觀世界,亦即主體的認識有其客觀真理性。人在這一過程中呈現的是由局部至整體,由片面至全面,由現象到本質的逐步上升和完備的态勢。而這一“真”的要素,也是在人格特征上的真實,要求人表裡如一、言行一緻,其從德性倫理意義上說,也是指培養真誠、自由的個性。
“善”是構建理想的第二個特征。馮先生指出,他所确立的“善”,是指廣義上的善,亦即“好”。人的目的是好的,就符合社會和自我發展的意義,作為好的理想目标的實現,才能夠使自在之物化為為我之物。由于實踐過程中摻有人的主觀意志,因此在改變自然的過程中,要依據規律使其符合人類的利益與要求,這樣才能具有善的價值。狹義上的善則指涉到人的價值倫理觀念,涉及到人的道德行為。馮契在分析了墨家和儒家的義利觀之後,視其二者所強調的都是片面的,應當予以修正,将“義”、“利”統一起來,将道德和義務相協調,以此來規範社會秩序,同時正确處理群己關系。
“美”是構建理想的第三個特征。美是指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勞動成了美的對象。馮契先生在此繼承了馬克思的自由勞動觀點,不受外在條件的迫使,也不受肉體需要的支配,勞動本身就成為美的對象,成為欣賞的對象。人的德性在勞動及勞動産品之中對象化,人們從中能夠獲得直觀自我本質的力量,因此也成為了一種審美。從主體意義上,作為自覺人格的“美”就是獲得了審美活動的額自由,“在人化的自然中間直觀人的本質力量”。在自在之物轉化為為我之物的過程之前,為我之物總是以感性形式先行呈現,主體首先獲得的是一種主體感知。因此馮先生在此認識到感性活動的重要性,将感性體驗放置到一個高度,認識到在培養和發展人的自由個性中,感性具有重要價值和作用。
理想的形成過程
理想的形成是實踐的,在實踐中認識并形成理想,因此理想并非是靈光一閃,而是與現實的交互,是逐步确立的一個過程,從而有一定的曲折性。“在人的認識過程中,知與無知、真實與虛妄、科學與神話總是難解難分的”,理想就是在這樣錯綜複雜條件下,逐步被實踐克服。随着實踐的發展,理想的内容變得更為具體,逐漸從概念變為現實,在不斷的實踐之中,被注入新的更有活力的内容,能更加深刻地反映本質,以獲得更多的真理性認識。
“理想既作為理性認識的邏輯歸宿,同時又作為實踐活動的邏輯起點”,在這一過程中,理想回到了實踐之中,并且有效地指導着實踐,認識的第二重飛躍也得以形成。所以這一個轉換是必不可少也是極其關鍵的,隻有完成這第二重飛躍,才能将理想再作用于現實,從而發揮其作用。
理想的确立意義
理想對人生有重要意義。對理想意義的确認是消除迷茫、痛苦、不确定的重要過程,這一意義的涵蓋不僅是馮契先生個人經驗的總結,也是無數有同樣困惑的人類的指向。
首先,理想确定了人的前進方向。人的目标的确立,指引着人生的道路,能夠将個人行動與最終目的聯系起來,從而獲得源頭性的力量。如若沒有理想的指引,在人的生存過程中注定會迷失,以緻于無法找尋存在的意義,因此理想能夠消解虛無主義和悲觀情緒。其次,理想激發人的内在力量。理想并非現實,但是在人生道路上必須有理想的指引,因為理想能夠帶來精神上的鼓舞,鼓勵人們克服困難,戰勝逆境從而達到光明的未來。
但是理想是一個寬泛的範圍,對理想的細分和深入理解能夠有更好的指引作用,馮先生在其理想觀的确立過程中,也經曆了這樣逐步細化逐步修正的過程。這與其個人經驗是密不可分的,但是正如他所說的,要保持心靈的自由思考,才是愛智者的本色,因此我們應當應該不斷思考,不斷改善,才能最終确立個人的理想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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