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違規裝修物業

違規裝修物業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19 04:06:48

違規裝修物業?01物業:業主違規安裝空調給小區造成安全隐患,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違規裝修物業?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違規裝修物業(民法典給物業人撐腰)1

違規裝修物業

01

物業:業主違規安裝空調給小區造成安全隐患

案涉小區《物業服務合同》第九條約定,D物業公司對裝飾裝修進行管理服務,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裝修行為進行制止,責令其改正,制止無效時應向業主大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2021年4月,被告業主劉某在物業處備案申請裝修,并在《業主消防安全責任書》上簽字。2021年4月9日,D物業公司将《裝修管理協議書》交給劉某,告知裝修的注意事項。同日,劉某向D物業公司出具《擔保書》,其中第2項明确載明“空調必須安裝在原有設計位置,不得外挂安裝空調”。然被告在裝修時,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和業主委員會以及相鄰業主的同意,擅自将原來的空調安裝平台改造成室内房間,而将4台空調外機懸挂在業主共有的外牆面上,分别為在南面外牆上懸挂3台空調外機,在西面外牆上懸挂1台空調外機。D物業公司在發現情況後向被告提出異議并進行阻止,但未果。

物業方認為,被告的行為給小區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影響了小區的整體美觀,也違反了《小區管理規約》(以下簡稱《管理規約》)和《裝修管理協議書》的規定。故特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劉某立即拆移違規安裝的空調主機并将牆面恢複原狀。

02

業主:沒有侵犯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根據《管理規約》及《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約定,雖然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對業主的物業裝修事項進行管理,但其職權也僅限于“告知”、“制止”和“報告”。對于業主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行為,現原告依據《物業服務合同》主張權利缺乏依據,主體不适格。被告即便存在違規裝修的行為,也隻能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不屬于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

事實上,被告不存在違法違規裝修的行為,沒有侵犯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被告裝修204房屋前進行了備案登記,時原告未告知被告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為了讓安裝人員進場,被告按原告的要求在各項材料上簽字,相關内容未仔細查看,簽字的材料原告亦未交被告留存。《擔保書》是在被告迫切需要裝潢的情形下被迫簽字的,相關條款系原告預先拟定的格式條款,原告未履行提示義務。其中關于空調禁止外挂的約定無效,剝奪了被告作為業主的合法權利。業主享有對專有部分合理延伸的權利,被告将空調外挂,對相鄰業主影響輕微,相鄰業主有适當容忍的義務。

裝修過程中,雖有人向政府部門舉報被告違法裝修,要求處理,但城管、規劃、監察部門相關人員到場察看後,并未認定被告的裝修屬于違法裝修,故未發出停工或整改通知。被告沒有違法裝修,沒有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也沒有妨害原告的服務和管理。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03

法院:物業有權請求被告恢複原狀排除妨礙

關于被告應否拆除懸挂在外牆的空調外機。法院認為,本案中,被告向原告提交房屋裝修申請表,并簽署《消防安全責任書》,後向被告出具《擔保書》,《擔保書》中明确載明:“需遵守本物業的《裝修管理協議書》中裝修守則的各項規定,以及空調必須安裝在原有設計位置,不得外挂安裝空調”。

故被告對安裝空調外機的位置以及禁止安裝空調外機的位置是明知的。被告應遵守約定按照設計預留位置安裝空調外機。被告辯稱是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簽署的《擔保書》,因無相關證據證實,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擅自将空調外機安裝在外立面,已違反了《擔保書》的約定和《管理規約》的規定。現原告作為物業服務企業有權請求被告承擔恢複原狀、排除妨礙等民事責任。故對原告請求被告将案涉小區樓房的空調外機從外牆移除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04

判決結果

一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第九百三十七條、第九百三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0年12月29日修正)第一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劉某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空調外機自行移除(已履行)。

05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态。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内,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九條 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20年12月29日修正)

第一條 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礙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人請求業主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複原狀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如有侵權請您告知我們,我們會在第一時間處理或撤銷;互聯網是一個資源共享的生态圈,我們崇尚分享,讓我們一起傳播正能量。如果喜歡這篇文章,别忘了點贊、收藏、轉發,也歡迎在評論區發表您的看法,歡迎關注:葉歪究。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