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學,是由程颢、程頤兄弟創建,在朱熹手中集大成的宋代重要理學派系。由于其後來成為官方尊奉的正統學術思想,因此又被稱之為宋明理學。
程氏兄弟把“理”(有時亦稱“天理”,兩者内涵相同)視作哲學的最高範疇。認為“理”不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社會生活的最高準則。
在窮“理”的方法上,程颢“主靜”,強調“正心誠意”;程頤“主敬”,強調“格物緻知”。在人性論上,程氏兄弟主張“去人欲,存天理”。
程氏兄弟思想的出現,标志着宋代理學思想體系的正式形成。經過楊時、羅從彥和李侗的幾代傳承,到南宋時被朱熹發揚光大。
在本體論上,朱熹認為,太極是宇宙的根本和本體,太極本身包含了“理”與“氣”,而“理”又高于“氣”,太極之“理”是一切“理”的綜合,超越時空,至善至美,是“萬善”的最高道德标準。
在人性論上,朱熹認為,人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前者源于太極之“理”,是絕對的“善”;後者則有清濁之分、善惡之别,人們應該通過“居敬”、“窮理”來變化氣質的構成。
在認識論上,朱熹倡導“格物緻知”,以此來提升修養的境界,以臻至善的人生。
由此可見,朱熹建立起了一個完整、精密而龐大的理學思想體系,标志着宋代理學已經發展成熟。
南宋之後,程朱理學既是官方的統治思想,也是人們日常言行的是非标準和學習實踐的基本準則。其在促進學術、文化及教育發展與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遺憾的是,在科舉制度的格局之下,不少人把程朱理學視作獵取功名的敲門磚,死抱一字一義的說教,緻使理學的發展越來越脫離實際,成為于世無益的空話和束縛實踐的教條,甚至蛻變為“以理殺人”的工具。
(圖片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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