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香肉絲裡沒有魚肉,老婆餅裡沒有老婆,這些任何人都知道也接受的,如果羽絨服裡沒有羽絨,你會接受嗎?
過了霜降氣溫越來越低,尤其是我們北方又到了羽絨服霸占C位的時候了。近日,北京的李先生花了2590元錢通過網絡小程序在“法國鳄魚”旗艦店購買了一件羽絨服,收到衣服後卻發現衣服材質是100%的聚酯纖維,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李先生随即聯系了品牌方的客服,客服同意李先生可以退貨,但同時聲稱宣傳頁面沒有特别标注衣服使用的是純羽絨,隻是由于相關工作人員的疏忽,未完全按照品牌标準化商品上新流程操作,導緻标題中出現了與實際填充物不符合的“羽絨服”相關描述而已,而且這種非羽絨的纖維材料的保暖性也和羽絨一樣很好的。
品牌方這波操作,言外之意就是品牌方沒有錯,但卻寬容大度地同意李先生退貨,整個事件純屬李先生小題大做。
對于品牌方的整個解釋李先生難以接受,于是向媒體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希望借助媒體力量幫助自己維權。
事件發酵後,“法國鳄魚”向李先生表達了歉意,經過協商和李先生達成了退貨并3倍賠償的協議,同時,該産品的宣傳頁面也由“羽絨服”改成了“外套”。
根據我國《羽絨服裝》新國标GB/T14272-2021規定,羽絨服中羽絨含量不低于50%,才能稱為羽絨服。“法國鳄魚”這款曾經标注為“羽絨服”的“外套”,沒有絲毫羽絨成分卻标注為羽絨服,明顯是在誤導消費者,屬于商家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
我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十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事件最後“法國鳄魚”得到僅退貨同時3倍賠償的結果,也算是撿了大便宜了,希望以後“法國鳄魚”以及其他國外品牌能吸取教訓,不要店大欺客,現在的中國消費者已經成熟了,不崇洋媚外也不不那麼好糊弄了。
#我在頭條搞創作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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