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如何應對縣管校聘?“‘縣管校聘’改革的重點在于改革僵化的教師管理體制,使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教師管理人權、事權、财權相對統一,而不是大張旗鼓搞聘任”10月27日,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647号建議的答複中提到,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教師如何應對縣管校聘?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縣管校聘’改革的重點在于改革僵化的教師管理體制,使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教師管理人權、事權、财權相對統一,而不是大張旗鼓搞聘任。”10月27日,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5647号建議的答複中提到。
針對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鄉村教師‘縣管校聘’弊大于利,暫緩在全國推行的建議”,教育部指出,改革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優秀骨幹教師紮堆去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校長權力過大,教師内部矛盾大、挫傷積極性等。這些問題集中在“聘”的環節,特别是一些地方盲目開展教師的全員競聘,機械地搞“推倒重來”“末位淘汰”,模糊了改革的重點。
教育部稱,下一步将進一步加強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情況的調查研究,深入評估出現的問題,強化對地方的指導,避免造成對教師的“折騰”,确保優化教師資源配置的初衷得到較好實現。
“縣管校聘”是義務教育教師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簡單而言,“縣管校聘”就是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由縣級政府統一管理,學校根據需求對這些教師進行聘任。這一制度可以改變教師“一校定終生”的狀态,将教師和校長從過去的某學校的“學校人”變為縣義務教育系統的“系統人”。
2014年,教育部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縣(區)域内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提出,加強縣(區)域内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師交流輪崗的管理體制障礙。兩年後,《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内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提出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内教師資源,着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南都記者注意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進一步強調指出,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縣管校聘”,有計劃安排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支教。
據了解,2015年以來,教育部分兩批共公布了49個“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示範區,覆蓋東中西部25個省份。目前,已有北京、河北、山西、遼甯等15個省份在省級層面專門出台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進行全面部署。
教育部表示,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提高了編制崗位等使用效果,一些邊遠山區學校教師得到足額配備,縮小了城鄉、校際間教師隊伍水平差距,促進了區域内中小學教師均衡、優化配置,緩解了農村學校師資尤其是音、體、美及英語等學科師資緊缺壓力。同時進一步落實了中小學校自主權,激發了教師隊伍的活力,促進了教師專業發展。
但改革實踐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例如,優秀骨幹教師紮堆去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校長權力過大,教師内部矛盾大、挫傷積極性等。
教育部指出,這些問題集中在“聘”的環節,特别是一些地方盲目開展教師的全員競聘,機械地搞“推倒重來”“末位淘汰”,模糊了改革的重點。
“‘縣管校聘’改革的重點在于改革僵化的教師管理體制,使分散在不同部門的教師管理人權、事權、财權相對統一,而不是大張旗鼓搞聘任。”教育部在答複中稱。
下一步,教育部将會同中央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進一步加強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情況的調查研究,深入評估出現的問題,強化對地方的指導,避免造成對教師的“折騰”,确保優化教師資源配置的初衷得到較好實現。
針對該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強對老弱病殘孕教師人文關懷、第三方機構介入、構建校長選拔的科學機制、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強化工作監督、組建教育集團等建議,教育部稱,将會在下一步指導推動改革的過程中予以重點關注,确保改革平穩順利推進,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
南都記者吳單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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