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約公元251年,即東吳太元元年,康僧會大和尚翻譯了一部《六度集經》,其中記載了一個吃貨鴿子王的故事。
釋迦牟尼前世的時候是一隻鴿子王,它率領五百部屬,在國王的禦花園覓食。一不小心被發現了,國王下令張網捕捉,一隻也不能跑了。它們被關在籠子當中,被喂有粳米和肥肉,以備讓禦廚做成美味佳肴。鴿王腸子都悔青了,它對大家說到,“我們因為貪吃,才落到這個下場,就好比饑渴之人得到了毒酒。”于是,它決定絕食,肥碩的軀體慢慢變得幹癟如柴,恰好能夠從籠眼中鑽出來。臨走之前,它又反複叮囑還沒出來的下屬,“你們不要貪吃的話,就可以像我這樣獲得自由了!”可想而知,那些管不住嘴巴的鴿子自然是越來越肥,最終将被送上砧闆。(《鴿王本生》,載《大正藏》第3冊34頁)
對于這個疑問,必須換一種思路,沒必要糾結于具體行為實踐。在上述故事中,釋迦摩尼主張不貪吃,但絕非不吃,他主要是以吃貨鴿子王為譬喻,方便教化信衆而已。鴿王及其部屬因貪吃而堕入羅網,其脫離陷阱也是因為拒絕貪吃,這恰好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方面,背後本意則是對貪欲的否定。貪欲,乃“貪、嗔、癡”三毒之首,人類諸多罪惡莫不始發于此。貪吃隻是貪欲中最為普遍而基礎的一種,故克服口腹之欲往往成為修行過程中戰勝貪欲的第一步,佛教主張“過午不食”的本意也在于此。
吃東西,本不是一件罪惡的事情,釋迦牟尼從不反對,其在乎的是不貪吃。食無求飽,能通過簡單食物,滿足基本生理需求即可,若一味講究雞鴨魚肉,不僅容易助長貪欲之心,更有違慈悲理念!即便從科學角度而言,正所謂“病從口入”,長期攝入高蛋白的肉制品,也容易引發肥胖、高血脂等諸多疾病,因而在玄奘的《大唐西域記》中就記載到,古印度人生病之後往往先餓兩天,通常會不治而愈。這種療法在中醫也有采用,旨在清腸胃、排餘毒罷了!
所以說,要修佛法,得從拒絕變成吃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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