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住宅可以申請公租房嗎?據住建部官網5月17日消息 ,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财政部、自然資源部近日共同印發《關于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其中提及,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可将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長期租賃作為公租房,租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農村居民住宅可以申請公租房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據住建部官網5月17日消息 ,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财政部、自然資源部近日共同印發《關于進一步規範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其中提及,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可将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住房長期租賃作為公租房,租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這份《意見》指出,要分類合理确定準入門檻。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實現應保盡保;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明确合理的輪候期,在輪候期内給予保障;對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重點保障環衛、公交等公共服務行業,以及重點發展産業符合條件的青年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重在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
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可以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實物配租公租房單套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合理确定租賃補貼标準,建立動态調整機制,并根據保障對象的收入水平實行分檔補貼,支持保障對象租賃到适宜的住房。
《意見》提出,實物保障以配租集體宿舍為主,以小戶型住宅為輔。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較為集中的開發區和産業園區,根據用工數量,在産業園區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中,可通過集中建設或長期租賃、配建等方式,增加集體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應,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
按照國務院規定開展試點的城市,企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的前提下,可建設公租房,面向本單位職工出租。
根據住建部提供的數據,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3700多萬困難群衆入住公租房,累計近2200萬困難群衆領取了租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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