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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博士點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2 06:09:41

易經博士點(易經之門漸)1

(原文)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九三 鴻漸于陸。夫征不複, 上九 鴻漸于陸(阿)。其羽可用為儀,吉。

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六二 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九五 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初六 鴻漸于幹。小子,厲; 六四 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有言,無咎。

釋讀:

(卦文)艮下巽上,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卦象》:艮内巽外。指喻此卦論述《教學之政》。

《艮》為卦之體,《教學之典》。《巽》為卦之用,《政典》。

《巽》卦卦象強調地道之柔;柔克之道;化也。

《卦名》:《漸》。漸,化也。政教之化,變俗易教之化也;移風易俗矣。

《卦辭》:艮下巽上,漸;女歸吉,利貞。

政教之大化,成敗的關鍵,在于執政者施于百姓之政教是否适宜。

執政者,所施之政教适宜,則其教令可行,變俗易教之功可成,移風易俗之結果可以持續保持;是以謂之“漸,女歸吉,利貞”。

注疏: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管子》曰:漸也,化之謂。

《周易正義》曰:漸者,不速之名。凡物有變移,徐而不速,謂之漸。

《漸》卦之化,是“變俗易教”、“移風易俗”之柔化。既執政者,依賴其政權而施的賢德善俗的柔克之道。

女,汝也。施教者,施政者。古字‘女汝’同。

歸,饋也;給予。《說文段注》《論語》歸孔子豚。《晉語》不腆敝邑之禮,敢歸諸下執政。《注》歸,猶饋也。以物與神及人,皆言饋。論語詠而饋,饋孔子豚,齊人饋女樂。古文皆作饋。魯皆作歸。

吉,宜也,善也。貞,表儀也;正也。可為表儀,可以立為後世法則,為正矣。

執政者實施予百姓之政教是否适宜,是大話之成敗的關鍵因素。

“汝歸吉,有三項基本原則。進得立、進以政、動不窮。

《管子》曰:變俗易教,不知化不可。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立),往有功也。進以正(政),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漸》卦六爻的文體結構比較一緻。

前四字述《艮》之‘止’;其餘部分論《巽》之權衡矣。

初六 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初爻,志之要。初六,巽爻;本柔。權衡客觀現實而進退之矣。

‘鴻漸于幹’者,大化止于幹也。幹,匡正也。

‘小子,厲’者,勵小子也。激勵年輕人投身與改革之大業也。

‘有言,無咎’者,有微辭而毋責難也。

注疏:

鴻,大也。鴻,本義是大雁,大雁是志遠而形高之禽。取其志遠而形高之義,故曰大也。‘鴻漸’,大化也,變俗易教,移風易俗之化矣。

“幹”,匡正也。“厲”,勵也;勉勵,激勵。“小子”,青少年。未行冠禮之前的年輕人,皆稱為小子。

“有言”,有微辭也,有诽議之言。“無咎”,毋責難。

‘鴻漸于幹’者大化止于幹也。政教之風化,是在原有風俗的基礎上進行匡正,而“賢德善俗”、“變俗易教”的移風易俗之大化。

“小子,勵”者,年輕人思想最開放,永遠是變俗易教,移風易俗的生力軍。

政教之大化,應當從激勵年輕人開始。

“有言”者,任何一項偉大的改革,必定會遭遇保守人士的诽議,改革中也或多或少會存在一些被诘難和譴責的失誤之處。

“無咎”者,毋責難之也;寬忍之矣。

子雲:“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論語》

六二 鴻漸于磐。飲食刊刊,吉。

二爻,形之要。六二,離爻;明哲。

‘鴻漸于般’者,大化止于般也。

‘飲食刊刊,吉’者,形于民衆樂意受養;是‘女歸吉’也。

注疏:磐:帛易作‘般’正;般,适配也,相稱,諧和。

《爾雅》般,樂也。《博雅》般,任也。

刊刊:和樂之貌。

‘鴻漸于般。飲食刊刊’者,汝之政教,與相應的民情國情想适配,汝之政教是民衆樂于接受且宜于消化的正能量。

‘飲食刊刊,吉’者,汝所施之政教,與民衆的素質想适配,是民衆樂于接受且宜于消化的正能量。則有宜于大化之推行矣。

美其食,任其服,樂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樸。《黃帝内經》

九三 鴻漸于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三爻,節之要。九三,艮爻;得道。得《健》之節矣。

‘鴻漸于睦’者,大化之節,止于睦也。睦,和諧也,和睦也。

‘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者,此句是插入語,強調不睦之害。内憂未平,外患又起,戰不能勝之,守不能固之,其化必窮。

‘利禦寇’者,強調睦之利,民睦則邪佞難以幹犯也。

《漸》之道,在于和諧發展。以和諧為準則,不可期于速成。

和協輯睦,以備寇戎。《管子》

政教習俗,相順而後行。《荀子》

注疏:

“陸”:當為‘睦’。《經典釋文》《夬》卦‘陸’,蜀才作睦。睦,親也,通也。

孕:妊娠;有懷也。育:化育;受養也。

‘夫征不複’,外患未平也。‘婦孕不育’,内憂又及也。

征而不返,不睦于外也;懷固不化,不和于内也;

外多曠夫,内多怨女,是以教化之道窮也。

“鴻漸于睦”者,《艮》之節也。

“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者,《巽》之節矣。

當“鴻漸”之《艮》,失節于“睦”。因“鴻漸”引發的社會矛盾,激化至社會動亂,甚至社會分裂,面臨“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之局面時,“利禦寇”就成了《巽》之節。“利禦寇”就成了執政者必須權衡的當務之急。

先聖雲:内亂未必亡國,内亂而又招緻外寇者,其國必亡。

《詩》雲:兄弟阋于牆,外禦其侮。

觀察最近五十年,世界格局之大化也,蘇聯的解體及中東之亂局,都有些共同的三部曲。1、在民主、自由、人權、文明、開放與國際接軌的進程中,推行經濟、政治、體制等方面的激進式改革,行“變俗易教”之大化。2、“鴻漸”中産生的社會矛盾,被敵國所利用,敵國乘機利用宣傳工具經濟制裁、政治制裁等手段,制造社會動亂,擴大社會裂痕,利用“自由衛士”、“民主鬥士”、“人權捍衛者”,扶持反對派組織擴大社會分裂。3、以救世主的身份,打着維護世界和平的旗号,以經濟制裁,甚至直接出兵,宣揚武力的方式來幹涉他國内政及其他地區的政治局勢,擴大其政治裂痕,分裂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伺機掠奪他國的經濟利益,維持他國的混亂貧窮、動蕩不安的社會現狀,以維護其一國獨大主宰世界經濟和世界政治格局,為本國統治集團謀取最大利益的野心。

三千年前,中國的政治家,對此問題已經有了深刻和明确的認知。

“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執政之主,不可不《巽》矣。

漸進之節,在于睦也。

‘夫征不複’是外有拒而不受者。‘婦孕不育’是内有受而不化者。

‘婦孕不育’,有受教之名,無化育之功矣。

子雲.睦于父母之黨.可謂孝矣.故君子因睦以合族.詩雲.此令兄弟.綽綽有裕.不令兄弟.交相為愈.《禮記》

君臣親,上下和,萬民輯,故主有令則民行之,上有禁則民不犯。君臣不親,上下不和,萬民不輯,故令則不行,禁則不止;故曰:「上下不和,令乃不行。」《管子》

漸于睦,則外人雖有觊觎之心亦不能與汝争民也。

移風易俗之政教必待百姓安甯輯睦,才能順行。

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難。每有良朋,況也永歎。兄弟阋于牆,外禦其務。每有良朋,烝也無戎。喪亂既平,既安且甯。雖有兄弟,不如友生?傧爾笾豆,飲酒之饫。兄弟既具,和樂且孺。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湛。宜爾室家,樂爾妻帑。是究是圖,亶其然乎?《詩經》

六四 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四爻,用之要。六四,巽爻;本柔。因時而進退也。

‘鴻漸于木’者,大道之化,如同植‘木’,漸生,漸化。漸長,漸正,日計之不足,年計之有餘也。

“或得其角”者,時修也。待其時而校正之。

“無咎”者,有言毋咎也。

‘鴻漸于木’者,漸化而徐生也。無欲速,無見小利。

‘無咎’者,毋抱怨也。

移風易俗,當漸化而時角之,‘止而巽,動不窮’也。

《管子》雲:“不明于化,而欲變俗易教,猶朝揉輪而夕欲乘車”。

注疏:木,植樹。桷,當為角。角,枝格之屬,角争,角鬥,在此作“校正”,匡正之義。或者,或然也,“或得其角”者,或得其時,以匡正其事也。

先民雲:夏木可結,冬冰可折。欲木之直,必得其時方可矯正之也。移風易俗亦必須得其時而匡正,方可有成矣。“無咎”者,毋咎也,毋怨天尤人也,天時不作,無為人客,人事不起,無為之始。

“鴻漸”之志,要在匡正故有之風俗,“鴻漸”之形,要在“女歸吉,利貞”。“鴻漸”之節,要在上下輯睦,鴻漸之行,如同植木而“或得其角”,志基于客觀現實,節在于社會安定,上下輯睦。行如植木,順天時而匡正之。是“鴻漸”之正行也。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論語》

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則不成;治宜于時而行之則不幹。故聖王之治也,慎為察務,歸心于壹而已矣。《商子》

冬冰可折,夏木可結,時難得而易失。《淮南子》

“鴻漸于木。或得其角,無咎”者,木之化成,漸生,漸長,漸正,漸化,日計之不足,年計之有餘也。鴻漸之進,亦不可能一蹴而就矣。移風易俗之政,行之期年,方可略有所成也。

九五 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五爻,成之要。九五,坎爻;剛毅之士。

‘鴻漸于陵’者,大化之《艮》,止于升矣。

陵同淩,升也,高也。政教(《巽》為政典,《艮》為教典)之大化,變俗易教之大化,移風易俗之大化,其成就就在于使社會風氣不斷改善,使國民素質不斷得到提升,使社會文明不斷向前發展。《彖》曰:“止而巽,動不窮矣”

‘婦三歲不孕’者,内無以懷之也。“三歲”猶言“終年”。無以懷之,則無以育之,無以繼之。

“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是“婦三歲不孕”,後繼無人的“腐儒”之教矣。

‘終莫之勝吉’者,高議之不可及,不若卑論之有功矣。德正應合曰莫。

“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鴻漸于般,飲食衎衎”之吉矣。

注疏:陵:高也。‘陵’謂整體之高。《爾雅·釋地》大阜曰陵。《釋名》陵,崇也,體崇高也。三歲:終歲。莫之勝吉:莫,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陵或同“淩”,升也,高出也,上出也。

“鴻漸于陵”,立于上進,是大化之成矣。

“初爻小子,勵”者,勵其上進也。“小民有上進之志,上進之形,上進之行”,則為大化之成矣,則為移風易俗之成矣。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以賢其德而善其俗,是上進也,是“鴻漸于陵”也。

“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者,上進的高度,當與民之覺悟相般配也,其移風易俗之正,其志過高,其行過速,庶民終不能懷之,則不如“般”與“睦”,宜也。

三歲不孕,終不能懷之也,無以懷之,則無以化之,無以育之,無以繼之,無以立之矣。《彖》曰:進得位(立),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左傳》曰:德正應合曰莫。是‘莫’猶‘睦’義。吉,宜也,善也。高議之不可及,不若卑論之有功也。

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孟子》

過極失當,天将降殃。人強勝天,慎避勿當。天反勝人,應與俱行。先屈後信,必盡天極而勿擅天功。《四經》

  惠子為魏惠王為法。為法已成,以示諸民人,民人皆善之。獻之惠王,惠王善之,以示翟翦。翟翦曰:『善也。』惠王曰:『可行邪?』翟翦曰:『不可。』惠王曰:『善而不可行,何故?』翟翦對曰:『今舉大木者,前呼輿謣,後亦應之,此其于舉大木者善矣,豈無鄭、衛之音哉?然不若此其宜也。夫國亦木之大者也。』《呂氏春秋》

上九 鴻漸于陸(阿)。其羽可用為儀,吉。

上爻,務之要。上九,艮爻;得道。

‘鴻漸于睦’者,大化之道導于睦也。和諧發展,賢德善俗,則上下睦也。

政教之大化,變俗易教之大化,移風易俗之大化,關鍵在于睦。

内外輯睦,則其政易行,其教易從,其化易成,其“風化”之功易宜矣。

‘其羽可用為儀’者,順‘理’而成章也。羽以毛順為美;順其向而理之則自得其章也。

移風易俗,漸進于睦,以和順為美。和諧則民順教,民順教則宜從化而善俗也。

注疏:陸:為‘睦’,和諧,通行本作阿,帛易作陸。羽:羽毛;羽以毛順為美。

儀:表儀,榜樣。

大化之務止于睦。賢德善俗則百姓睦于教化也;如一撷其領,則毛無不順之儀。

‘賢德善俗’是執政者用以移風易俗的良策。賢猶興;勞于。善,修善。

興民風中固有之德,是賢德也。

修民俗中之不善使歸于善,是善俗也。

觀民設教,賢德善俗;民睦而化成,順‘理’而成章也。

古本“陸”或作“阿”。阿,阿比也。親比而順之矣。

“鴻漸于阿”者,大化于國民親比而順之之務矣。

“般,睦,阿”三字皆有“輯睦”之義,“阿”高于“睦”,“睦”高于“般”。

“于般”有“飲食衎衎,吉”之形。“于睦”,有“利禦寇”之義。“于阿”,有順理成章之美。

“女歸吉”,使得國民自願來阿比之,得《漸》之道要矣。

“于般”則民安之;“于睦”則民樂之,“于阿”則民懷之,民安之,親之,懷之,則是大順之《漸》矣。

《子夏易傳》:超然志逺,知夫進退之道,故其羽可用為儀也。

《周易正義》雲:“君子之于事也,始取苟能,中課有功,終用成法,教化之漸也。”

山上有木,漸。(山上之木,其大因于漸化也。小木化而不已則成棟梁。)

君子以居(處也),賢德善俗。賢(賢亦善也)其德而善(改善)其俗,化也。

《象》曰:山上有木(順其天性之化生而逐漸高大;柔克之道也),《漸》。

‘賢德善俗’猶今言‘樹立道德模範以改良社會風氣。’

昔舜耕于曆山,期年而田者争處峣埆,以封壤肥饒相讓;釣于河濱,期年而漁者争處湍濑,以曲隈深潭相予。當此之時,口不設言,手不指麾,執玄德于心,而化馳若神。《淮南子》

移風易俗之志,立足于在現有風俗的基礎上,進行匡正。不可脫離現實的客觀基礎,單憑主觀意志而行高大尚之事也。

匡正者,權衡現實的風俗,而進善退否也。《象》雲:君子以居賢德善俗。賢其德以善其俗,是匡正也,是移風易俗也。

“鴻漸于睦,其羽可用為儀,吉”者,大化之道,要在“上下輯睦”,可為“鴻漸”之儀也,宜于“鴻漸”之務也。

睦,通行本作“阿”,《帛易》作“陸”。羽,羽毛也,毛以羽順為美,大者為本,小者為末,大小相順,是羽之美也,是上下輯睦之表儀也。

或曰,“羽”在此指喻“大雁,鴻雁”,大雁之行,大者在前領航,小者在後依序而從之,大不棄小,小順從于大,可為上下輯睦之行的表儀,宜于大雁之遠行也。

移風易俗的大化之政,若君主作為行之先導,卿從于君,大夫從于卿,士從于大夫,庶民皆儀序順從其上而行,則宜于其政有成也。

“鴻漸于陵”是賢其德也,“鴻漸于幹”是善其俗也,移風易俗者,君子以賢德善俗也。

初爻與上爻同功。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君子以居賢德善俗也。

始于“小子,勵。有言,毋咎”;

終于“鴻漸于阿”。

民衆樂于守成,而難以與之慮變也。“女歸吉”則民阿之也。

二爻與四爻同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三爻與五爻同功。

進得立,往有功也,其立,剛得中也。

初爻四爻,地道之要。

“鴻漸于幹”,志之基也。

“或得其角”,行之本也,幹,匡正,角,較正(校正)。

二爻五爻,人道之要。

“鴻漸于般”,《漸》之形也。

“終莫之勝吉”。《漸》之成矣。莫,定也,立也。

三爻上爻,天道之要。

“鴻漸于睦”,《漸》之節矣。

順理而成章,《漸》之務也。“其羽可用為儀,吉”,終不可亂矣。

“女歸吉”則民阿之,“女歸吉”而“利禦寇”,則“利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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