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财立方】(記者 朱娟)鄭州新一批人才公寓8月26日可以通過“鄭好辦”App平台進行實名申請了。
8月23日,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召開的人才公寓配租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近期,該局将組織分批次配租工作,有效解決引進人才住房保障問題。
此次發布人才公寓配租公告項目為鄭地嵩山美寓,精裝修,共1231套房屋,總面積73885.29平方米,目前完成第一批476套房源配租準備工作,計劃于8月26日9:00~8月29日18:00面向配租對象接受申請;9月15日~9月17日進行選房。
人才公寓配租對象為:享受鄭州市人才計劃支持的C、D類高層次人才,青年人才等,且滿足《關于做好鄭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鄭培租辦〔2021〕2号)中相關申請條件。
一居室租金每月600元左右
據了解,此次配租房源項目位置緊鄰鄭州市嵩山路和南三環,周邊企事業單位衆多,入學方便,商鋪林立,共有8條線路公交車在此設站,緊鄰14号、9号(規劃)換乘地鐵站。
此次配租房源均為精裝修,配置空調、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等家電,床、衣櫃、沙發、書桌等家具。房源戶型面積35~93平方米,戶型設計一居室、兩居室為主,套型種類繁多。
租金标準方面,嚴格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規定計取,租金價格均價15.22元/平方米/月,大多一居室房屋租金每月600元左右,兩居室1200元左右,物業費1.8元/平方米/月。
為豐富住戶業餘生活,該項目還配建1460平方米超大共享空間為公共用房,供住戶免費使用。鄭地嵩山美寓項目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共享空間設置有公共會客廳、共享廚房餐廳、健身房、台球廳、乒乓球室、瑜伽室、活動室、會議室、閱覽室、多個學習自習室、黨群活動室等場所。
此外,記者了解到,人才公寓房源均為鄭州市、區人民政府或政府下轄管理運營機構回購,符合條件租住房屋的申請人就是房子的現時主人,不存在市場租房房主随時退房清人的現象。
申請方式公布
具體怎麼申請?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申請人通過“鄭好辦”App平台進行實名申請,提交相關資料根據部門共享信息自動生成,審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及時進行審核,做到當日申請,當日辦結。
據了解,人才公寓配租工作全程在線上進行,申請、審核、公示、選房和入住五個環節均在線上進行,評分過程全程無人工參與,全部由系統進行,确保結果公平、公正。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特别提醒,申請人進入入圍名單(根據房源數量按照1∶1的比例自動生成)公示後,配租部門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選房時間,申請人應在系統分配的選房時間内登錄“鄭好辦”App或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進行線上選房。
他建議,申請人提前登錄并查看房源信息,切勿錯過選房時間。“如在規定時間确因特殊情況未能選房,其選房次序自動調整至該批次末尾,連續兩次棄選的,視為自動放棄人才公寓申請資格。”
另外,他還透露,預計2022年年底前将分配5個項目、3759套(間)人才公寓;2023年将分配6個項目、9688套(間)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配租常見問題解答
8月23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對人才公寓配租常見問題進行一一解答。
哪些人可以申請人才公寓?
申請人才公寓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須為享受鄭州市人才計劃支持的C、D類高層次人才,青年人才,其中,青年人才須列入鄭州市人社局青年人才庫,即已領取鄭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補貼。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内無自有房産,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實物或貨币化補貼保障,未承租公有住房和其他層級人才公寓。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未因違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關規定而被納入不良記錄。
人才公寓是否随時可以申請?是否輪候?
人才公寓按照分批次、分項目對外開放申請的方式,不能随時申請,也不輪候。人才公寓項目達到配租條件後,由建設單位提出配租申請,申請通過後,由配租單位發布配租公告,公布配租時間等相關信息。配租時間啟動後,“鄭好辦”App和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對外開放申請渠道,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内進行申請。
市、區兩級人才公寓項目怎麼區分?能不能同時申請?
2017年鄭州市啟動青年人才公寓建設工作,按照項目承建單位不同,市級國有平台公司承建的項目為市級人才公寓,區級國有平台公司承建的項目為區級人才公寓。
在配租時,市級人才公寓由鄭州市住房保障部門進行配租,區級人才公寓由各開發區、區縣(市)住房保障部門進行配租。
市、區兩級人才公寓配租工作均通過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進行,根據達到配租條件的時間不同,配租時間不同,申請人不能同時申請,如已承租市級人才公寓,不能再申請區級人才公寓,反之亦然。
人才公寓配租流程是什麼?怎麼确定配租人選?
人才公寓配租工作全程在線上進行,配租分為配租、審核、公示、選房和入住五個程序。具體如下:
申請人通過“鄭好辦”App或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進行實名注冊,系統根據部門共享信息自動生成《鄭州市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申請人無需手動填寫,且信息無法更改。如有信息未能通過共享信息自動生成,申請人可選擇在表格下補充信息欄上傳相關補充材料。
申請階段結束後,審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自動評分排序,評分标準和同分值排序規則參見《關于做好鄭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鄭培租辦〔2021〕2号)。評分過程全程無人工參與,全部由系統進行,确保結果公平公正。
根據當批次配租項目房源數量情況和申請人排序結果,配租部門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圍名單,并在“鄭好辦”App和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公示7日後,最終确定的配租名單和每個人下一步的選房時間(具體到某年某月某日某分鐘至某分鐘)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請人。
入圍申請人在接到配租部門信息後,在系統分配的選房時間内登錄“鄭好辦”App或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進行線上選房。
選房結束後,租賃雙方在規定時間内通過鄭州市房屋租賃平台簽訂由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監制的《鄭州市青年人才公寓住房租賃合同》,合同簽訂後,系統将自動完成租賃合同備案工作。是否簽訂紙質合同,由租賃雙方自行協商。合同簽訂且承租方繳納首次租金後,可按要求辦理入住手續。
人才公寓價格是怎麼确定的?
按照《關于做好鄭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鄭培租辦〔2021〕2号)要求,人才公寓租金标準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場租金的70%計取。
人才公寓項目在達到配租條件後,由承建單位聘請第三方估價機構對項目租金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報鄭州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後,項目配租公告中按照評估結果的70%公布租金。
所有人才公寓配租項目租金和押金均接受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具體工作按照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鄭州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辦法(試行)》(鄭房〔2021〕72号)要求執行。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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