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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結構與構成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31 16:20:23
書法結構的法理

一.基本構架書法藝術中對漢字結構的再創造,便是結字,結字、結體是一回事。雖然每位書家的結字風格多有不同,但從審美角度看,結字自有一種基本的原則。

1、平行與交叉

漢字的構造,其基本的元素為線,線與線之間的平行、交叉形成字的結構。一般地說,同類線在規範漢字中大多平行,如“魚”字,橫畫與橫畫之間,豎畫與豎畫之間,撇與撇之間即呈平行關系,但點的形态卻為例外,點一般呈外放内收型。譬如說三點水“氵”,其筆勢固然由上而下,形态則為一種幅射線,形成向内的趨勢。再如火字點,則為另一種形态,起點與後三點構成對立的勢,而總的趨勢也為内收外放,即相交點在字内。而異形線一般都有直接交叉的現象。如橫豎交叉(豐),點橫交叉(亢),橫撇交叉(又),橫捺交叉(戈),豎撇交叉(身),撇捺交叉(來)等等。而線條交叉的現象可分為三種:第一種為直接交叉,如“十”字;第二種為交接,如“人”字;再有便是既未直接交叉,又未交接,但有一種交叉的勢,如“八”字。

交叉是使線條趨向中心并構成字的基本結構的主要方法。

2、線的傾斜幅度

橫平豎直,在小篆字中可謂不折不扣。隸書時代的橫雖已有波磔,但頭、尾點基本在水平線上。楷書的橫線則已呈上傾幅勢。這或許與楷書的用筆有一定的關系。一般楷書橫畫用筆多藏頭護尾,收筆不出勢,頓筆回收,由于頓筆産生一定的形态重量,如保持水平勢,線便會下垂。故一定的上傾幅勢,正好彌補這一缺憾,在視覺上造成力的平衡。而在隸向楷書的過渡時期,有些橫畫收筆的頓挫不明顯,上傾幅勢則相對要小得多。如樓蘭出土的《急就章》殘紙,橫畫多平,個别甚至下傾,如“不”字。

楷書橫畫之所以上傾,是否還與撇畫變隸之弧鈎方收為尖出有關?由于捺筆相對保持隸意較多,以使具有撇捺畫的楷字左右失去平衡,故而将橫畫普遍上傾,以應捺筆的重滞?我們看到,隸書撇筆重壓的目的是與捺相對應,若以楷書撇入隸字,則會覺得不夠協調,而若以隸書撇入楷字,不協調感同樣存在。但即使在都用楷書點畫的字裡,如橫畫水平,而又有捺筆重滞,字的重心便會下垂。

這裡我們通過比較已經清楚,隸橫因為收筆出鋒上揚,故而需要波磔,以求緩勢,而且前後點在水平線上下。若勢一味上傾,便失去平衡。故不論隸書還是楷書,其點畫的傾斜幅勢,總與其總體平衡相關聯。

楷書的橫畫形勢上傾,連帶出某些短豎的相應傾斜。如“臣”字的變化:隸書“臣”字中間的短豎,基本呈垂直狀,楷書“臣”由于橫畫的上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短豎,垂直變為向内傾斜,如保持垂直,則與橫畫不相協調。另如“如”、“景”、“國”等均是如此。還有如“宀”頭,隸書短豎多垂直,楷書則改為點、鈎,想必也與橫畫斜勢有關。

從整個漢字發展的曆史看,篆、隸、楷書中線的傾斜程度基本呈遞增趨勢。

行草書為不定則字體,其線條的外在形态比篆、隸、楷變化多端。篆、隸、楷書中的橫平、豎直在行草書中較少存在。行書離楷書較近,比草書略規則,草書則基本為曲線,而且,點畫之間多連貫,原本的點、橫、豎、撇、捺的形相已改頭換面。可以說,草書的線基本都呈傾斜狀,而且不是直線傾斜。

書法結構與構成(書法結構的法理)1

3、角的性格

由于線與線之間的交叉,形成一定的角度。篆書多圓轉少方折,角感不明顯,故篆字給人圓融婉通的感覺。草書多曲線少直折,故而性格為流暢曲動。但隸書、楷書及行書由于頓挫轉折,形成角度。

上面已經提到,隸書點畫除卻撇、捺、點具有固定傾斜性格外,橫、豎多為平直,而楷書橫多上傾,并連帶了許多傾斜點畫,故楷書的角度變化比隸書要豐富得多,亦即是說,隸書多直角或接近直角的類型,楷書則銳、鈍、直角交織在一起。

除結構之外,線形也具有方圓或方圓融合之别。方者堅勁,圓者含融。而某些點畫的方圓用筆也影響到結構。如龍門石刻中的點畫多有刀痕,而使結構轉折的外輪廓多銳利感。

文字結字的角度,雖在各交叉處都有出現,而對其性格構成影響的,主要是一些外角,即作為字的外部特征的角。直角平穩莊重,銳角勁拔俊麗,鈍角樸素古拙。而角度較大的銳角也多寬和平靜。銳角多新意,鋒芒畢露;鈍角老成而天真,有古意;直角則四平八穩,少變化。

對照曆代名作,漢隸中《禮器碑》、《張景碑》、《孔宙碑》等多平直,結構穩定。《張遷碑》多鈍角及角度較大的銳角,結構古拙靜穆。楷書中偏于隸者角度較大,天性平穩而有古意,如《靜度造像記》、《爨龍顔碑》等;《張猛龍碑》額多銳角,比正文勁利,正文則俊偉;歐陽詢、顔真卿楷書多平直,結構穩定勻稱,顔《多寶塔碑》則銳氣較足。

書法結構與構成(書法結構的法理)2

4、中宮與四邊

印刷體或美術字以調勻平穩為結構特征,無所謂中宮與四邊。故凡言及中宮者,必是指書法的結字。包世臣雲:“字有九宮。九宮者,每字為方格,外界極肥,格内用細劃界一'井’字,以均布其點畫也。凡字無論疏密斜正,必有精神挽結之處,是為字之中宮。然中宮有在實劃,有在虛白,必審其字之精神所注,而安置于格内之中宮,然後以其字之頭目手足分布于旁之八宮,則随其長短虛實而上下左右皆相得矣。劉熙載亦雲:“欲明書勢,須識九宮。九宮尤莫重于中宮,中宮者,字之主筆是也。主筆或在字心,亦或在四維四正,書着眼在此,是謂識得活中宮”。所謂九宮,即将方塊以井字格開,分為九格,而中心部位為中宮。就單字而言,一般皆把點畫彙向中心,以形成點畫之團結,字亦精神集中,穩定自若。

所謂四邊,即字之上下左右四面。古人稱為八面,大概是指除中宮外的八格,上下左右各有三面,而上與左、上與右、下與左、下與右各有一面重疊。四邊向中心聚集,構成中宮與四邊的關系。

然而,字之中心在中宮,一般是就楷書而言,而且是以平穩勻稱為目的的。而實際上,正如人的中心并不在上下之間的中心而在中上部,而活動中的人之重心則上下左右不定一樣,字之中心皆随字形之變而變,正如劉熙載所言“或在字心,或在四維四正”,此才是活中宮。除以平正為目的的中心中宮,我們還可列出偏出中心的中宮類型:

A、重心偏正上。

B、重心偏正下。

C、重心偏左上。

D、重心偏左下。

E、重心偏右上。

F、重心偏右下。

中宮偏離中心部位,使字不再是靜态狀态下的穩定,而成為與上下左右相呼和的整體運動的一部分。從人的運動形态看,越是複雜而驚險的動作,重心越偏離中心,而人之所以在這種動作中不緻倒地,一在于運動的速度銜接,二在于人體自身的調節平衡。前者如舞蹈,後者如雜技或慢動作的技巧舞蹈。在大草或狂草中,草字的獨立性有時甚至被連帶性所替代,從而形成整體的運動形态;而一些過渡性的字體,如隸楷,雖字字獨立,不以線牽帶,但其形通過重心的呼和也能産生整體效應。

5、改變、省簡與避讓

古文字中字的點畫形态沒有太大的提按變化,隸書有蠶頭雁尾,楷書有藏頭護尾。但并非所有隸書的橫畫都有蠶頭燕尾,也并非所有的楷書都藏頭護尾。許多點畫都作過簡省,以合整體的主次與疏密。

在行草書中,将點畫改變、省簡與避讓被廣泛使用,以符合整體運動變化的需要。

避讓不僅體現在點畫上,偏旁之間或部分之間的關系也往往存在避讓。如“明”、“輝”、“緒”三字均為左縮右伸,“昏”字上展下縮。

6、奇正

在漢字點畫中,橫、豎為正,撇、捺為側,這是漢字點畫的自然對比狀态。但在漢字書寫過程中,橫、豎之正也隻是相對的。如《蘭亭叙》中,幾乎找不到很平的橫畫;許多豎筆,也作了傾斜。首行“九”字按常規寫橫折彎鈎時折筆多為直,但王羲之卻将之切向内,成弧度。“年”字豎畫看上去較直,實際略偏于右,而“歲”上部豎筆,則明顯左傾。從王氏書作可知其“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後齊平,便不是書”的觀點。對比馮承素摹本與定武刻本,後者則明顯将點畫作了平正處理,少了前者的奇感。虞世南、褚遂良摹本也多自己發揮,雖較定武本清暢,但也少了馮摹本那樣的“不正之風”。董其昌謂“古人作書,必不作正局,蓋以奇為正,此趙吳興所以不入晉唐門室也。《蘭亭》非不正,其縱宕用筆處,無迹可尋,若形模相似,轉去轉遠”。董氏可謂的評,但其自書,亦是難以做到以奇為正。

再如《爨龍顔碑》中,許多相同的點畫處以不同的方向與寫法,亦便有了對比性,造就了奇的感覺。如“騎”字右部“奇”之兩橫,一為上揚,多楷則;一為平勢,帶波磔,而兩者之間以中間微妙的兩點勾通聯系,長橫與“馬”部下一挑筆相呼應,故奇而又正,絲毫沒有造作之感,也無半點不協調)。除卻點畫的處理之外,偏旁部首等各部分之間的傾斜對應也可造成奇正感。再如《蘭亭叙》中,“悼”、“終”、“清”、“群”等字便是如此。

書法結構與構成(書法結構的法理)3

7、平衡與均衡

一字之平衡,并非一定結構均等。結構均等,固然能使字重心平穩,但也導緻呆闆。而若能在結字上有開合、疏密之變化,又通過某些點畫的壓陣補勢,在整體上也能有平穩感,但結構内部卻富有變化。以《蘭亭序》為例說明之:首字“永”,左部兩筆畫緊靠,右部則分開,而以捺筆之重求得呼應;“集”字中橫緊貼上部,下部空間較多,故右點較長以壓勢,總體也就平衡;“激”字“方”壓低縮緊,中部較密,而以長捺之舒展取得總體的穩定(。當然,《蘭亭叙》中許多字需上下左右聯系起來分析。如首行“初會”兩字,“會”進入“初”的領域;“癸”處于“在”、“醜”之間,而不見擁塞,實是因“會”的呼應。當然這已屬于章法的範疇,我們将在章法中具體闡述。

而均衡結字,考慮的首要是點畫之間的平勻。歐陽詢《八訣》有言:“分間布白,勿令偏側。……四面停勻,八邊具備,短長合度,粗細折中。心眼準程,疏密欹正。筋骨精神,随其大小。不可頭輕尾重,勿合左短右長,斜正如人,上稱下載,東映西帶,氣宇融和,精神灑落。”觀其書,知其言之不虛。王羲之《筆勢論》也曾言:“夫學書作字之體,須遵正法。字之形勢不得上寬下窄,不宜傷密,密則似疴瘵纏身;複不宜傷疏,疏則似溺水之禽;不宜傷長,長則似死蛇挂樹;不宜傷短,短則似踏死蛤蟆。此乃大忌,可不慎欤!”王羲之、歐陽詢所言,均為結字之常法,或曰基本之法,而且,着眼點均在單字之上。歐氏着眼于楷書,王氏則講的初學。歐陽詢的實踐沒有脫出常規,為均衡而均衡。王羲之的創作施之以活,不僅有寬有窄,有密有疏,有長有短,而且,字與字之間也得到有機貫通(盡管《蘭亭叙》不如手劄般連帶,字與字基本分開,但卻通過字之形勢,求得呼應)。故凡知常法而不知變法者,必為法所累。知常法又能以法入理者,皆妙合天然,乍一看全不合常法,仔細分析卻俱得到有效體現。這也是唐後人之所以不及晉人處。

二、結構的俗化——結字法的弊端

“唐人尚法”,謂唐人楷書以法為本也。宋人雖以意代法,力圖挽救因法則而帶來的俗化趨勢,但終不可扭轉“法”的潮流。明清人多承元人遺風,以“法”為書法之本,最終導緻了“台閣體”與“館閣體”的出現。至此,因楷法之死而緻使書法之死,結字法的後果在培養了一批書家具有堅實的基礎的同時,也影響到大多數習書者或寫字者們的眼力和手力。以法為終極目的,不知有情有趣,有氣有韻,有格有調,使形而上之“道”,降為形而下之“法”。書法固如此,亦便不再是藝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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