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拜祭祖先,是古時候傳下的習俗。通過敬奉祖先,表達我們的悲痛和思念之情。同時,也能教育子女,傳承孝道文化,這就是我們過清明節的原因。
但是清明節上墳,還是有一些忌諱的。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不能做,之所以這樣,并不是我們規矩太多,而是古人從生活中總結出的智慧,往往很有道理。
“清明上墳三大忌,犯忌祖先會生氣”,并不是真的會惹怒祖先,而是我們不守規矩,忘記了傳承,犯了錯會惹人笑話。具體是哪三大忌呢?
一、一月不上兩次墳
這一條忌諱,很多人都理解錯誤了。大家會覺得意思是,一個人一個月,不能去給别人上兩次墳,這其實是不對的。因為生老病死的事情,是人力所不能預料的,我們不可能這個月上了一次墳,又有别的至親需要上墳,就不去了。
所謂一月不上兩次墳,意思是同一個去世的親人,都是至親,最好能組織大家一起去祭拜,不要分成好幾批去上墳。這樣有什麼講究呢?說明一家人非常團結,不然今天兒子來了,明天女兒去了,連一家人都組織不到一起,這個家庭怎麼會齊心呢。人心都不齊,家庭也難興旺起來。
二、長輩不上後人墳
其實,逝去親人的痛苦是最悲傷的,但是更悲傷的還不是子欲養而親不待,而是白發人送黑發人。父母把孩子含辛茹苦地培養長大,如果子女還沒有來得及盡孝,卻走在了長輩前面。
這讓老人情何以堪!所以,很多時候子女先去世了,我們往往會瞞着他的父母,就是怕老人家太悲傷,一時間接受不了,再思念成疾這就不好了。長輩不能去上墳,也是這個道理,祭拜逝去的人,最好不要讓長輩到場,以免老人太過哀傷,難以承受痛苦。
三、一人不上兩年墳
其實,對于逝去的親人,我們在處理喪葬,安排後事,組織祭奠,其實都有很多講究。一般要先整理遺容,再請至親守靈,接受親友的告别,最後再安葬祭拜,這就是我們古老相傳的習俗。但是如果親人是在臨近過年的時候才去世的,這些儀式就要一切從簡,要麼在年前辦完,要麼等到過完年再辦,最好不要跨年。
因為過年畢竟是喜慶的日子,我們對故去的人再不舍,也不能影響活着的人。如果年前辦喪事,頭七又到了年後才下葬,自家人到時沒什麼,但是卻要親朋好友都跟着折騰兩年,讓别人連個年都過不好,這當然說不過去。所以我們才說一人不上兩年墳,這也是以人為本的做法。
“清明上墳三大忌,犯忌祖先會生氣。”我們古人傳下來的傳統,後人還是要盡量遵從,這樣才能更好地緬懷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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