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平天國的刑律條文裡,曾有一種叫“夫妻同宿罪”的罪名。
作為身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聽到這個罪名應該有點懵,會感覺特别荒唐,這可以理解,但回到那個曆史時代,它是客觀存在的。
太平軍悍将陳宗揚就犯了這個罪。
陳宗揚是參加金田起義的老革命戰士,當時是拿着柴刀幹革命的那種,随後跟着太平軍大隊伍打出廣西,一路上沖鋒陷陣,立了大功,也成為了一員悍将。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後,他被封為秋官又正丞相,是東王楊秀清的直接下屬,平時辦公住宿都在東王府。
當時,太平天國有着嚴格的男女分居制度,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意思是就算是夫妻,也不可以偷偷生過夫妻生活,如果發現了,就以觸犯第七天條“不好淫邪”處決,夫妻都得死。
在沒有進到天京城裡之前,陳宗揚還是嚴格遵守這個天條的,男歸男營,女往女營,從不敢觸法。當然,一路上幾乎每天都在打仗,哪有那閑工夫去過夫妻生活。但等到了天京,一切似乎都穩定下來了,生活條件都好了,各王都忙着選妃,營造王府。陳宗揚看着金碧輝煌的東王府裡美女成群,想起自己卻不能和妻子團聚,頓時心裡産生了不平衡,秒間把那破制度腹罵了幾十遍。
難道隻許大哥選美,不許小弟寵妻?于是他開始偷偷地和妻子幽會,果然有了第一次,就有了接二連三,從而膽子越來越大,保密工作也就忽略了,終于有一次被人發現,告到了東王那裡,東王索性來個大“掃黃”,不掃不知道,一掃吓一跳,男男女女竟然抓了數百人,性質非常惡劣的該屬陳宗揚。
陳宗揚和妻子就被處決,處決方式為點天燈,那是很殘忍的一種刑罰。
說到這裡,我們探讨一下太平天國男女分居制度的好壞。
首先,回到當時的時代背景,太平天國實施男女分居是有其合理性的。太平軍起義時期,它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起義前拜上帝教,也是家庭整體吸收進去,男女老少都有,而且每到一處,當地的民衆如果加入了太平軍,必須也一定會燒毀自家房屋,整家加入太平軍,例如李秀成和陳玉成當時就是焚毀家園跟随起義的。
這樣就問題來了,既然是以家庭為單位加入起義,但是行軍打仗卻不能以家庭為單位,打仗講究有戰鬥力和有高效率,所以把青壯編為主力軍,女人編為女營,童子編為童子營,老人小孩編為牌尾,他們各有職責和很重的任務,青壯最艱苦,打仗全靠他們,其他的是配合。
如何不分開男女,那肯定打不了仗,青壯帶着妻兒在身邊怎麼打仗?或者說白天打仗晚上過家庭生活那怎麼行,軍隊需要整齊劃一,統一行動,軍令如山,那不是家庭組織可以比拟的。
太平軍正是因為把家庭單位改革為軍隊組織,這才有了無窮的戰鬥力和高效的行軍模式,所以一路北上,所向披靡。
然後,這種制度到了天京為什麼就不那麼适合了?因為環境變化了。天京城裡的太平天國人員由野戰行軍模式轉變為城市管理模式了。
如果還是戰時一刀切的制度,就會出問題。東王楊清秀解釋說,實行分館是“為了杜絕淫亂,保護婦女合法權益”,還說等摧垮滿清之後,就恢複夫妻同居。這看似有道理,其實推翻清廷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但是男女之間怎麼能熬那麼久,遲早會出事,陳宗揚就是個例子。
定都天京一年多後,對這項制度的持反對态度的人越來越多,四處吐槽這制度有悖天地常理、違反人倫,這等于給清廷這個超級敵人遞刀子,輿論很不利己。楊秀清等太平天國高層隻好于1854年12月宣布,廢除男女分行,允許夫妻團聚、未婚者配合,民間和中下級幹部實行一夫一妻,而高級幹部根據等級就可以多妻了。
(圖片來自《太平天國》劇照)
參考資料:《太平天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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