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勢所趨?收快遞變成取快遞!
今年618不購物,一購物收快遞就變成取快遞!
今年的618實際上從5月24日就開始了,到6月23日才算完。因為618的戰線拉得實在太漫長,太消耗人的體力和精神,加上618的各種優惠大多口惠而實不至,雷聲震天也沒見下幾滴雨,很多人對618早就意興闌珊了。
但是,生在互聯網的時代,網購的事是經常要發生的。
沒想到,好不容易下了幾個單,手機裡卻不斷彈出“請憑取件碼到XXX取件”的通知。
對于小編這樣目不窺園、足不下樓的懶人來說,到半裡外的社區驿站或兩個單元之外的豐巢取件,真的是給平靜的生活增添了不少麻煩。
但是,自己下單買的東西,能不要嗎?
還是從前好啊!
從前的日光很慢,車,馬,郵件都慢,一個問候,要等上好多天;從前的月光很慢,有點閑,有點懶,在一杯茶裡消磨整個黃昏。
從前的快遞員都送貨上門,一口一個美女帥哥叫得真甜。現在那些行色匆匆的快遞員都是直接把包裹往驿站一扔,然後驿站的系統自動彈出個信息到你手機裡完事。
打電話投訴吧,還被快遞公司教育:你知不知道一個個送貨上門快遞員該多累啊?你能不能體諒一下底層快遞員的苦痛啊?
于是,你賭氣地準備把東西就這樣一直放在那裡,看他送不送!
但是,人家豐巢早就在去年4月出台收費細則了:超時12小時-18個小時還不取件的,對不住了您呢,收費5毛;超過一定時限還不取?快遞将原路退回!
這是在城市,不管有多少波折,自己還能取到件。在一些縣城可就沒那麼幸運了,因為有些快遞公司已經大面積取消鄉鎮快遞點了,在鄉鎮居住的人好不容易在網上買個東西,還得自己到縣城取件,如果想送件上門,掏2元起步的派送費再說!
真搞不懂!一單幾毛的辛苦費,
憑啥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
在頭條上,針對有網友對“收快遞變成取快遞”“違背了契約精神的吐槽,有人大聲怒斥:還有人拿出來法律說這違背了契約精神,這不是扯淡!!!契約精神講究的是公平公正,但是快遞員送貨上門跟契約精神八竿子打不到一處!
對于為什麼收快遞現在變成取快遞,這位“有識之士”給出了以下三點理由。
其一,快遞員每天要送的包裹量動辄好幾百件,這麼大的任務量,就算把快遞員全部累死,也不可能做到全部送貨上門;而如果硬性規定全部快件都要送貨上門的話,就必然造成快遞的積壓,時間一長,你們的快遞到底還在不在,還在哪裡,就是一個疑問了。
其實,以上這些話也并非是虛言,國家郵政局最新的監測數據顯示,今年618活動期間(6月1日-20日),全行業攬收快件超65.9億件,同比增長24.24%,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長84.16%。
而從此前曝出的消息來看,618期間,全國多個快遞倉庫都爆倉了,考慮到平時快遞都送不過來,在電商大促期間爆倉的情況下,更不可能做到每個快遞都送貨上門了。
其二,周傑倫的那首歌怎麼唱的:現代社會,正義呼喚我,美女需要我,牛仔很忙的!
有時快遞員好不容易拔通了用戶的電話,人家不是在拯救銀河系就是在公司上班,連個大門都進不了,隻能等他有空了再送件上門,這對于時間本來就不太夠的快遞員而言,顯然是不可接受的。
其三,現在的派件費太低,快遞員的付出與收獲不成正比!!!
權威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如今的快遞業務平均單價已從2007年的28.50元/件快速下滑至2020年的10.55元/件,這是腰斬之後再斬!在義烏,2元以下送件早就屢見不鮮了,随着派費的下降,快遞員的工資水平也呈下降趨勢。最新的統計顯示,超五成快遞員月收入不足5000元,月收入超1萬元的僅占1.3%。
就像這位哥們說的,你們這是典型的躺着說話不腰疼,一單六七毛的派送費,一天300個單你來一個個送貨上門試試?
針對有網友指出順豐京東為什麼能送貨上門的問題,這哥們也将其中的利害關系挑明了:順豐京東送貨上門那是因為他們的快遞費高,也就是賣家利潤高;也就是說,這倆的體量跟四通一達根本沒法比!所以,你們享受送貨上門,這是差異化服務。一言以蔽之:“你不能要求用拼多多的價格去享受順豐的服務。”
嗯,我錯了,我不過是網購幾元的東西,怎麼配提那麼多額外的要求?
幾億人的噩夢成真!
收快遞變成取快遞!
對于快遞員的處境,作為消費者的我們當然能理解,但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我們同樣有一肚子的苦水要吐:我們在網購時電商平台和商家已承諾是包含了運費的,那麼,作為快遞的最後一百米,如果快遞員不把東西送上門,是不是意味着平台或商家的服務根本就沒有做到位呢?
何況,自古以來,如果像馬雲說的,最早的快遞員就是镖師,從镖局的镖師開始,就沒有不送貨上門的。
而且近年來,官方一再表示過,不送件上門是不對的。
就在幾天前,中消協還發布了一則618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報告稱,監測期内,共收集快遞、外賣配送類負面信息63043條,其中,快遞不送貨上門、鄉村取件加收快遞費等成為高發吐槽點。
但是,中消協貌似也隻能做到這裡,因為它不是行政執法機構,沒有資格對快遞公司做出罰款等處理。
那麼在行政執法層面上呢?
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明确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将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條例說得很清楚:應當怎麼樣,至于人家沒有應當怎麼樣該做何處理,同樣語焉不詳!
所以,盡管幾億人這些年一直在呐喊,收快遞變成取快遞的噩夢還是一步步坐實了!
根本的原因在于,現在的快遞量的确太高了,高到快遞員不可能每個快遞都送貨上門,在這種背景下,出台處罰快遞公司的專門條款對快遞公司同樣是不公平的。
這樣看出來,快遞不送貨上門是無解的了?要怪,就怪我們的社會發展太快了,我們對方便快捷生活的索取太“貪得無厭”了?
飛速前行的快遞行業,等一等那些還是需要送貨上門的人吧!
文章作者:電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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