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歐陽覓劍
近日,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篇題為“降低‘五險一金’繳費率,合理降低企業人工成本”的短文。該文指出,當前我國企業職工五項社會保險總費率為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39.25%,在列入統計的173個國家地區中列第13位,接近法德意等歐洲福利國家40%的繳費門檻,比美國社保繳費率高出23.2個百分點。
這種計算社保總費率的方法,讓我們想起幾年前美國《福布斯》雜志發布的“稅負痛苦指數”,中國在它的榜單上高居第二。但當時就有人指出,不同稅種的法定稅率加總得出的“稅負痛苦指數”,高估了我國的實際稅負。雖然我國很多稅種的名義稅率高,但我國的宏觀稅負并不算太高,根據IMF的數據(政府财政統計年鑒,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2014年,中國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為20.1%,跟美國(19.7%)差不多,比大多數歐元區國家低(例如,德國為22.9%,法國為28.9%)。
社保繳費也是類似的情況,我國社保繳費名義費率的确非常高,但“宏觀社保負擔”卻不算高。根據IMF的數據,2014年,中國社保繳費占GDP的比重為4.6%,比美國(6.7%)低,比歐元區國家更是低得多(德國為16.6%,法國為19.1%)。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2015年五險(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收入為4.6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6.8%。IMF的數據與人社部的數據統計口徑不同,IMF可能沒有将五險收入全部計入社保繳費,但它的數據用于國際比較應該是适合的。
社保名義費率超高而收入總額偏低,原因當然是繳費基數存在水分。近期,一個叫“51社保”的機構發布《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6》稱,有74.89%的單位繳納的社保基數不合規。該機構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我們不得而知。但企業低報社保繳費基數,人們卻是司空見慣,很多人甚至親身經曆過。這種現象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數據中就能發現。以北京為例,2014年,參保職工為1163.7萬人,基金收入為1331.3億元,據此計算,人均年繳費不超過1.14萬元,每月不超過1000元。而2013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793元,按28%的繳費率計算,人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應該超過1600元。顯然,有相當一部分人在按低于實際工資的基數進行繳費。
一些企業低報繳費基數,逃避了一部分社保責任。但這部分責任不會憑空消失,而是會轉嫁到那些守法合規地按實際工資水平繳費的企業和職工身上。社保繳費費率這麼高,相當多企業低報繳費基數是很重要的原因,基數被做低的情況下,隻有提高費率才能籌集到足夠的收入。這對守法合規的企業是不公平的,他們的社保負擔比低報基數的企業重,在競争中處于不利地位。
這也啟發人們,如果能夠做實基數,那麼費率就能降下來。試想,目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撫養比接近3(2015年參保職工為26219萬人,參保離退休人員9142萬人),如果基數做實了,那20%的繳費率就能使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接近60%。目前多數省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為27%或28%。由此可見,降低社保繳費比例的空間很大,但做實基數是前提。否則,降費率隻能是小幅的、暫時的。做實基數降低費率,可以營造一個公平競争的環境,使守法合規企業和職工的社保負擔大幅、長期地降下來。
為什麼低報基數的現象普遍存在呢?原因在于,這樣做看起來對各方都是有利的:企業可以藉此減少支出;對于異地工作的職工來說,他們的社保關系難以轉移,也願意少繳一點社保費;而在社保基金收支壓力小的地區,有關部門對于企業低報基數也管得不嚴,這有利于本地企業提高競争力。養老負擔較重的地區繳費基數更實,例如上海,職工人均工資與北京差不多,但2014年人均年繳費約為1.68萬元。這樣看來,要做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賴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實現。(編輯 張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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