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繼續聊一聊第二部分。
二、再來看看第二個方面的内容,即人們對哲學這個詞語的兩類不同理解這是說人們對哲學這個詞有兩類不同的理解方式。前面說過,我們是用漢語哲學這個詞将西方的一門叫“philosophy”學問給翻譯了過來,但是從詞源的角度來看,西方的“philosophy”這個詞本身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該如何理解它呢?下面我們就談一談這個問題。
英文的philosophy,是由兩個詞根構成的,分别是philo-和-sophy。
但是,學者們對這兩個詞根之間的構詞關系卻有不同的看法,構詞關系的看法不同也就意味着理解不同。主要有兩類不同的看法:一類是把它們看成是一種動賓關系,或者叫述賓關系,也就是把philo-看成是動詞,把-sophy看成是名詞;另一類則是把它們看成是一種并列關系,把philo-和-sophy都看成是名詞。兩類不同的看法就意味着兩類不同的理解。
我們先來看看對動賓關系的理解。
動賓關系是最常見的一類理解。Philo-本意是愛,是一種精神上的愛(我們将在後面談一談古希臘關于愛的幾種說法); -sophy是智慧之意。這是把愛理解為了動詞,而把智慧理解為了賓詞,這樣就構成了“愛-智慧”的動賓關系。
在畢達哥拉斯那裡,愛智慧就意味着是一種對智慧的追求,第一部分我們談到的哲學之意就是這種理解,這也是最為常見的一種理解。這種理解在早期恐怕更多的是偏向一種對智慧的追求活動,似乎其學問的特征還不甚明顯。
盡管,赫拉克裡特也是将愛智慧理解為了動賓關系,但卻在意義上與最為常見的理解有一點細微的差别。他指出,愛意味着協調或一緻,是以邏各斯的方式來言說,即應和于邏各斯。因此,愛智慧是愛與智慧之間的應和就是與智慧協調和一緻的意思,就是說愛和智慧之間要達成協調和一緻,才是愛智慧之學,才是哲學。(海德格爾,2015年,第 133-134頁。)在此,赫氏使用邏各斯來表達愛,使之與智慧協調一緻,因此赫氏關于哲學的觀點更合乎于一門學問。
這是畢達哥拉斯和赫拉克裡特在動賓關系上對愛智慧的兩種理解。
此外,後來的柏拉圖在其《理想國》裡也多處談到了愛-智慧,也是将其理解為動賓關系。比如“熱愛智慧和哲學本來就是一回事。”(376b)又如“熱愛智慧的人渴望的不是這種或那種智慧,而是全部智慧。”(475b)還如“真正熱愛智慧的人是那些熱愛觀賞真理的人。”(475e)
我們再來看看對并列關系的理解。
Philo-這個詞根也是多義的,除了有愛的本義之外,還有“朋友”“情人”的意思。因此,如果将Philo-理解為名詞,不論是“愛”還是“朋友”之意,其與後面的-sophy都可以形成構詞法上的并列關系。但其意義就有兩種理解了,一種是理解為“愛-智慧”;一種是理解為“智慧之友”或“智慧的朋友”。下面我們來具體說說。
先談第一種。
“愛-智慧”的并列關系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将愛和智慧都當成名詞,這時候它們是如何并列起來的以及它的意思是什麼?
阿甘本認為,愛與智慧之間形成的是一種詞法上的并列結構:“愛-智慧”。這意味着哲學是充滿激情的愛與理智的智慧(知識)之間建立起的一種對應關系,而将這兩者并列或聯系起來的是我們的經驗或品味(gusto),因此,愛-智慧就不是知識。(阿甘本A,2019,p201)
那麼,愛-智慧是什麼呢?很明顯,似乎還不能稱其為一門學問(古希臘學問的主要内容是關于知識),因為這是通過經驗連接起來的激情之愛與理智之智慧之間的關系狀态。
“或許在這裡,我們可以理解古希臘語的愛-智慧,知識之愛和愛之知識的意義,它既不是能指的知識,也不是所指的知識,既不是占蔔,也不是科學,既不認知識,也不是快感。”(阿甘本,2019B,p50)
“唯有當真與美一開始是分裂的,唯有當思想不可能在總體上擁有其特殊對象,思想才能變成愛智慧,即哲學。”(阿甘本,2019B,p7)
在傳統“愛-智慧”的動賓關系中,強調的是智慧,而非愛。但是,在阿甘本看來,在面對充滿激情的愛與理智的智慧(知識)時,我們不應偏向一方而忽視一方,應該視其為同等重要。
再談第二種。
怎麼理解智慧之友呢?如果我們打個比方,把哲學比作一個外在的人,而這個人是你想與之做朋友的人,後來你與他成為了朋友。于是我們就說,你擁有了一份與這個人的友誼或交情,但是我們卻不能說,你擁有這個人!
那麼,同樣,我們與智慧為友,我們擁有的也是與智慧之間的這種愛或交情,但同樣,不能因此就認為我們就擁有了智慧本身。
将智慧比做朋友僅僅是一種隐喻,德勒茲和迦塔利指出,“哲學意義上的朋友并不是指一個外在的人物,而是指一種内在于思維的存在,”(德勒茲、迦塔利,2007年,第202頁)思維又是依賴于概念而存在的,因此将朋友-智慧并列或聯系起來的是“概念”。
“哲學家是概念之友,他具備掌握概念的潛能。這就是說,哲學并非簡單地隻是一門形成、發明和制造概念的藝術,而是一門創造概念的學科。”(德勒茲、迦塔利,2007年,第205頁)
這可能是最明顯的将哲學作為一門學問(學科)的觀點了,而且構成這門學科的基礎是概念,而哲學後來的發展就是走上了越來越脫離生活和日常活動的、抽象的關于形而上學的一門學問。這與蘇格拉底所确立的“經過審視才值得過的生活方式”的哲學理念已經相去甚遠了。這也意味着哲學越來越脫離大衆生活了,大衆對哲學産生偏見也就難免了。
由此可見,在阿甘本看來,愛-智慧之間的并列關系是通過經驗(或品味)來聯系起來的;而德勒茲和迦塔利看來,将朋友-智慧并列或聯系起來的是“概念”。盡管他們都将哲學這個詞的兩個詞根看作是并列關系,但是卻在它們的意義上有着不同的理解。
在此,有必要指出的是,在構成表達一門學問的名稱時,哲學這個詞并不是由某個詞根與ology一起構成的。如果哲學philosophy這個詞最初是由sophy和-ology構成的,那就真的可能會有一門學問叫做“智慧學”(sophyology)了。不過智者自稱的那個詞确實是sophist(智者),但他們也沒有構造出一個“智慧學”(sophyology)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