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教育聽我說#民事權利能力,也就是做人的資格,即出生就取得,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民法典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教育聽我說#民事權利能力,也就是做人的資格,即出生就取得。
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做事的資格,因年齡、智力、健康狀況不同而不同。
一、根據年齡劃分:
1.0—8周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純獲利的也需代理:如接受贈與)
2.8周歲—1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純獲利的或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其餘的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
3.18周歲以上,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如果16—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靠偶然所得、天賦才藝的除外)
二、根據健康狀況劃分:
1.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人(成年人或8—18周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實施純獲利的或與其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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