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網警提醒市民捕捉、販賣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鎮江網警巡查執法發現有網民在揚中吧發帖稱在河邊撿到一個野生刺猬,已經帶回去養。網警及時警示刺猬是二級保護動物,捕捉屬于違法行為。目前,該網民已放生刺猬。
鎮江網警提示:由于我市環境逐步優化,刺猬出現在居民區内的現象已經比較常見。野生刺猬的野性大,并且其身上的寄生蟲比較多,并不适合家養。提醒市民如果遇到野生動物,最好的處理方式是盡量别靠近或驚動它們,更不要強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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