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準媽媽們在懷孕生育前都會做功課,研究生孩子有哪些項目能報銷。
如果準媽媽在生育前有參加工作并在單位繳納一年以上的社保,并且不打算因為孕育小孩而離職,在用生育保險報銷産檢費用、生産費用的同時,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相當于享受98天以上的帶薪假期;如果準媽媽并沒有參加工作,但是配偶連續參加一年以上的社會保險,并在産檢、生産期間持續繳納社保,則可以用配偶的生育保險報銷産檢、生産等相關費用;如果準媽媽是深圳戶籍且沒有參加工作,則可以在社保局自行購買生育醫療保險,次月起就能使用報銷産檢和生産費用。
在了解報銷産檢和生産費用的條件後,相信大家都很好奇,産前檢查可報銷的項目有哪些,接下來小易為大家介紹産前檢查的報銷範圍。
為了監護孕婦及胎兒的健康,産檢要根據不同的懷孕周期進行不同項目的檢查。
深圳各個周期可報銷的項目如下:
第一次産檢需在胎兒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冊》、尿HCG、婦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超聲常規檢查、胎盤成熟度檢查、地貧篩查;
第二次産檢應在胎兒16至18周期間:産前檢查、胎心多普勒;血型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腎功能:肝功能;乙肝兩對半;丙肝病毒抗體;梅毒血清抗體;血糖;唐氏篩查;
第三次産檢應在胎兒20至24周期間:産前檢查、尿常規;超聲波常規檢查;胎兒臍血監測和胎盤成熟度檢測;
第四次産檢應在胎兒24至28周期間:産前檢查、尿常規、血糖篩查;
第五次産檢應在胎兒28至30周期間:産前檢查、尿常規、ABO抗體檢測;
第六次産檢應在胎兒30至32周期間:産前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超聲常規檢查、胎盤成熟度檢測;
第七次産檢應在胎兒32至34周期間:産前檢查、尿常規;
第八次産檢應在胎兒34至36周期間:産前檢查、尿常規、胎心監測;
第九次産檢應在胎兒第37周:産前檢查、尿常規、超聲常規檢查、胎盤成熟度檢測、血常規、腎功能、肝功能、胎心監測;
第十次産檢應在胎兒第38周:産前檢查、尿常規、胎心監測;
第十一次産檢應在胎兒第39周:産前檢查、尿常規、胎心監測、超聲常規檢查、胎盤成熟度檢測;
第十二次産檢應在胎兒第40周:産前檢查、尿常規、胎心監測;
另外還有陰道分泌物檢查、宮頸脫落細胞學檢查、宮頸分泌物檢測淋球菌和沙眼衣原體等,根據孕婦情況選做的項目。
最後祝準媽媽們都能平安誕下小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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