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偷的錢少
失主不會注意到?
直到民警出現在面前
他才知道事情已敗露!
近日,梁先生報警稱
自己的店裡進了賊
梁先生經營着一家小餐館
店内經常會放一些零錢
每天營業結束後
他都會清點一下當日的收益
并将部分零錢放在一個塑料盒子裡
結果今天在給顧客找零時
發現少了25元
雖然損失不大
但由于擔心小偷再次作案
梁先生便報警求助
經過偵查
民警很快鎖定了嫌疑人李某
并在轄區一網吧内
成功将其抓獲
李某交代,案發當日,他路過案發地點,發現餐館後面的窗沒關,便爬了進去,從透明盒子中拿出了25元現金。
目前,李某因盜竊已被吳江警方
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示
勿以惡小而為之!
違法犯罪行為,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店鋪打烊後要鎖好門窗,現金和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店内。如遭遇盜竊,應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報警。
來源:吳江公安微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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